一隻鳥撲楞著翅膀,從窗前不遠處飛過。我以為它會遠離我的視線,可是它不知在什麽地方兜了一個圈兒,又回到我的視野裏。我知道,它在照應著我的心靈,讓我將關於羅爾斯的思索繼續延伸。
一直以為,羅爾斯距離我非常遙遠。就如天上的鳥兒,是可望不可及的。直到讀過他的身世,才知道他竟然和我是同時代的人。宛若鳥兒翩翩飛來,落入我的懷抱。這樣的感覺真的很爽。1921年,羅爾斯生於美國馬裏蘭州的巴爾的摩,1943年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1950年又在該校獲哲學博士學位,以後相繼在普林斯頓大學、康奈爾大學、馬薩諸塞理工學院和哈佛大學任教。作為一名從大學氛圍中誕生的學者,他的整個思想體係充滿了學究氣。有的評論家把羅爾斯與柏拉圖、阿奎那和黑格爾這些思想泰鬥相提並論,但羅爾斯與他們有所不同。那些思想大師均著作甚豐,涉獵頗廣,而羅爾斯的主要著作隻有一本《正義論》。
一本書,足以作為人生的路標的時候,那麽這本書的意義就非同小視了。在人生漫長的征途中,迷惘時的一盞路燈,危難中的一聲問候,飛雪中的一盆炭火,足以讓我們無比溫暖,終生銘記。羅爾斯就是這樣的人,他的《正義論》就起到了這樣的作用。我一直在想,羅爾斯何以寫出《正義論》這樣一部巨著?他最初的動力源自哪裏?精神動力學是怎樣在他身上起作用的?
羅爾斯是在發表了《用於倫理學的一種決定程序的綱要》、《作為公正的正義》、《憲法的自由和正義的觀念》、《正義感》、《非暴力反抗的辯護》、《分配的正義》、《分配的正義:一些補充》等文以後開始撰寫《正義論》一書的,前後三易其稿,於1971年正式出版發行,一出版便在學術界引起了巨大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