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一下“清明”,出來的一定是“清明節”。從前的二十四節氣,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是節日,四立、二分、二至都是“法定”的節日,當然清明也是節日。現在,隻有清明節才是唯一以節氣命名的節日了。要談清明這個節氣,必須得談清明節了。
清明節第一次深刻地進入我的內心大概要算1976年的清明了,那個清明節後來被曆史記載為“四五”運動。運動中有一首很著名的詩:“欲悲聞鬼叫,我哭豺狼笑;灑淚祭雄傑,揚眉劍出鞘。”詩的命運也經曆了“反詩”與“戰鬥檄文”的沉浮榮辱。愚鈍如我者,那時才知道清明節這事兒,那年我已14歲了。我從1980年開始寫日記,直到1986年,每年的清明節這天,我都會寫到1976年的這個清明節。我現在都無法理會當時的心理,隻能以青春情懷度之。
從1987年的日記起,每年的清明節就開始寫自己家裏的清明節了,直至現在。1987年清明節這天,我的父親、大哥、二哥和我一起去縣城的彭山堖尋找祖父的墳墓。我們家原來在縣城,我就在縣城的人民醫院裏出生。由於家庭成份不好,隨著一個個政治運動的拋灑,我們家流落到了鄉下。由於清明節鐵定屬於“四舊”,被“文革”革掉了多年,掃墓祭祖當然是在“封、資、修”之列,飽受撻伐。我們家已經有20來年沒有給祖父掃墓了。祖父去世的那年,二哥剛出生,我更是僅見過祖父的一張登記照。父親和大哥在現場使勁地回憶也不能確定哪座墳是祖父的,於是,請來祖父出殯的“八腳”之一、過去的老街坊馬伯一起回憶,認定一座墳為祖父的墳。最後,我們父子4人心存疑慮地進行了祭奠。
1988年,我由鎮政府調入縣政府工作。這於我,是生命中的一個圓圈。在我26歲的時候,我又回到了我的出生地。我到縣政府報到的第一天,正好是清明節,忙過兩天後,在清明節的第三天,我來到了去年認定的祖父的墳前。我沒有帶任何祭祀用品,看到墳場開滿的淡紫色的白米飯花,我想折幾枝插在祖父的墳頭,但那花莖很柔韌,折不斷。我在祖父的墳旁靜靜地坐著,在縣城裏我舉目無親,祖父的墳就是我的根。此後,祖父的墳陪伴我在縣城奮鬥了6年,6年裏家人都來祭奠,清明節成了我和家人團聚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