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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失蹤舞客

1993年5月底,有個女孩到盛陽市太平區分局報案,說自己的姐姐自5月22日離家之後,已近一周不見人影,給她打過十多個傳呼,始終未收到回複。報案人說她姐姐叫王虹,42歲,離異,和老母親同住,做過幾年服裝生意,手裏攢了不少錢,平時喜歡跳舞,是各大舞廳的常客,去得比較多的是一家叫作百花的舞廳。

這舞客之間最容易擦出火花,經常跳著跳著就跳出感情來了,搞不好王虹是跟著哪個舞客私奔了,所以起初分局接到報案也沒太重視,不過王虹有個港商表舅,最近一段時間正跟市裏麵談項目投資,他親口跟市領導提了王虹的事,市領導也親口表示一定會重視,案子便由分局轉到市刑警隊重案隊。

王虹平時穿金戴銀,包裏經常裝有大把現金,隨身還有名牌手表和傳呼機,看著就是有錢人,如果她被人誘騙或者強行控製住的話,犯罪人的目的大概率是劫財。案子一上手,隊裏根據王虹的經濟狀況,首先明確了案件性質,雖然她妹妹提供的信息顯示本市的各大舞廳王虹都光顧過,但相對來說,與她身份相匹配的還是百花舞廳。

百花舞廳坐落於市區繁華地帶,具體位置在一家電影院隔壁的胡同裏,是一個古樸的、帶有些民國風的老舊建築。舞廳在二樓,舞池很大,能同時容納三百人左右,環境非常不錯,燈光、音響、沙發、卡座都相當上檔次,酒水、瓜子、香腸等吃的喝的也一應俱全。人氣方麵自然沒的說,從上午到半夜,賓客絡繹不絕,生意相當火爆。賓客多,流動頻繁,而且這種場子也是三教九流聚集之地,魚龍混雜,人際關係複雜,但往往聯係卻並不緊密,大多數人都是萍水相逢、一麵之緣,相互記憶不深,所以這個案子辦起來難度非常大。

重案隊的人在舞廳裏暗中摸查近一個月,把常去玩的乃至附近具有犯罪前科的人員,都拉網式排查了好幾個來回,線索依然寥寥。這期間,傳呼台那邊反映,有幾個人呼過王虹多次,重案隊查證之後發現都是在尋找她的親朋好友。到了7月初,重案隊發現有個在公交公司上班的人,給王虹打了個傳呼,找到那人一問,說是王虹的傳呼機現在在他女朋友手上。他女朋友叫劉眉,也常去百花舞廳跳舞,傳呼機是她從一個女舞客手裏買的。重案隊緊接著找到那女舞客,結果她又說傳呼機是從一個綽號叫“小土豆”的男人手裏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