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我還沒去十號酒館廝混的時候,酒館好像被人燒過一次,不知道是誰幹的。
不管是誰幹的,我這輩子都對他推崇備至,他日有緣見到真凶,一定要恭恭敬敬請他喝杯酒,不為別的,就為這個世界上居然還有人能活得那麽不耐煩,沒事去惹十號酒館的老板。
我從Witty Wolf回去之後,老板特意抽空和我聊了一會兒,他講話的中心思想是這樣的:小鈴鐺吧,是個好姑娘。你吧,基本上掙不著錢讓人家過好日子,所以吧,要是你對不起她,你就去死吧。
我真沒見過有人管閑事管得這麽氣勢如虹的,但我奔兒都沒打一個,當即手按前胸,以祖墳安全的名義發毒誓,表示小的絕不敢。老板這個人呢,眾所周知他對世界上的兩件事始終保持著全情投入但絕不信任的態度,一是男人的承諾,二是女人的罩杯。
於是他當場叫木三丟了把剔骨刀過來,在吧台上鋪開床單那麽大的一張宣紙,硬要我寫血書。人家寫血書都是咬手指,你叫我割手腕算怎麽回事?
不管怎麽樣,燒十號酒館的人肯定掛得妥妥的,據說摩根和約伯還為這件事專程去了一趟紐城,料理幕後真凶時使了一招如夢如幻的殺人手法,連專業級的木三都連呼漂亮,贏得青史留名。
從此之後,紐城這個閃耀的城市名字就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作為一個沒讀過書的屌絲,我對摩天大廈沒興趣,對三星米其林餐廳沒興趣,對博物館沒興趣,我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在街上站著,看看這個號稱擁有世界上最多怪人的城市到底是怎麽樣的多姿多彩法,是不是能在深度和強度上與十號酒館一決高下。
飛紐城的航班一路平安無話,我降落在南迪機場後打了個車,把地址一遞過去,司機大哥就跟我搭上話了:“來讀書的?行李不多啊?啥專業?不是金融吧?千萬別讀金融,我們現在都不敢打華士街那兒過,生怕被跳樓的人砸了車,保險公司都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