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根破過一樁情殺案。
年僅二十一歲的美麗女子,將戀人殺死,分屍,在血泊中坐了整整四十八個小時之後清醒過來,毀屍滅跡。
她並非專業罪犯,手腳卻相當利落,又是讀化學專業出身,很懂得借助科學的力量,就在兩室一廳的方寸之地,將被害人的屍骨處理得分毫不留。
她洗幹淨手臉,出門,該幹嗎幹嗎。他人問起男朋友,她說分手了,淚盈於睫,楚楚動人,真情流露。
當地警方苦查無計,最後隻好請來圖根幫手。
他破案之後,發現被害者是一個活脫脫的爛仔,吸毒,**,打架,滿世界鬼混,唯一的可取之處,圖根從訪問的人那裏聽到的,也許隻有“他對女人,那真是溫柔”。
也許就是這點吸引了那個年輕的女孩。圖根去審訊她,前麵的一係列問題,她都答得清楚有力,毫不含糊,唯獨當提到死去的男人時,她眼中就像亮燈一般,突然閃爍出一種無從定義、無法捉摸的光彩,接著便是久久沉默。
圖根耐心地等了很久,她終於夢囈般喃喃地說:“我明明知道他是個壞人,他背叛我、傷害我、出賣我,我明明知道這一切就在我眼皮底下發生,可是,我就是想跟著他,就是,要跟他在一起……”
年輕時的圖根精明強悍,難以想象一個人怎麽會被這樣莫名其妙地束縛。感情更不用說了,就算是跌到血汙泥泊的地獄裏,他也自信可以踩著滿地白骨,一步步爬回光明普照的世界。
他不信邪,直到多年之後,他遇到了人生真愛,那個名叫阿摩爾的女人,兩人順利地相識相戀,結為伴侶。
從那時候開始,圖根不再享受出生入死的生活。
出生入死,是因為生死之間最為酣暢淋漓,宛如步步登山,直到絕頂之處,萬丈光芒一輪日起。
可是在愛人身旁,每一天都有豔陽高照,又何需跋山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