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這一走就走了三天,這三天裏我們幹了不少事兒,首先是把他說的食物儲藏室給清空了,有牛肉,有豆子,有意式蔬菜沙拉和雞湯。摸出來後木三罵罵咧咧地在旅館大廳裏燒木頭做飯,燒得濃煙滾滾。
然後摩根一直在研究眯眯留在保險櫃的另一樣東西——信封裏一堆打印出來的資料,字巨小,厚厚的一大疊,目不轉睛,如癡如醉。
最後是我總算和小鈴鐺過了幾天寸步不離、如膠似漆的好日子。
那句話怎麽說來著,重要的不是去哪裏,在哪裏,而是和誰在一起。
我真喜歡她呀。
很多人相愛,可是不喜歡在一起。我在十號酒館經常看到有個人開門前就等在外麵,決心無論如何都要在這裏浪費掉一整晚的時光,可是他老婆生病了要捐腎的時候,這哥們兒也眼都沒眨就去手術台了。你說這是不是愛?我覺得腰子都願意給那必然是愛吧,結果出院回來,他還是寧願回家被老婆打,也要整晚蹲在十號酒館。
當然我也經常在十號酒館待著——在我有選擇的時候,在小鈴鐺天天和我朝夕相處的時候。一旦浪跡天涯,我就會為沒有和小鈴鐺在一起的每一分鍾而感到悲傷。倒也不耽誤我恢複正常生活之後繼續去十號酒館。
汽車旅館啥都有不好,隻有一點好,能找到很多獨立的房間,地下室不但有罐頭,有手動的發電機,還有用防水袋包裹好的服務員的製服、被單枕頭什麽的,看樣子這間旅館的主人離去的時候,還抱著有一天自己會回來重整旗鼓的念頭。
我換了服務員的衣服,和小鈴鐺一起繞著汽車旅館散步,玩一點你追我逃,你再追,我再逃,追上之後被打兩個嘴巴的情趣小遊戲,以及抱著睡覺。
如果不考慮未來,我這三天過得很不錯。
不過第三天的下午五點左右,未來就來打我嘴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