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宮徒刑者七十餘萬人,乃分作阿房宮,或作驪山。(西漢·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
參與秦始皇陵土木工程建設的人員統稱驪山徒。70餘萬人的隱宮、刑、徒,還是隱官、刑徒?人們對這幾個字的理解不同,漸漸地演繹出一種說法,秦代修阿房宮和驪山陵,用了70萬受過宮刑的人和其他罪犯。如此一來,秦代的犯罪率居高不下,估計出生率也高不了。
1976年陵園內建築遺址中發現一件石煢,是守陵人的娛樂用品。1979年陵園西側趙背戶修陵人墓地發現40餘枚半兩錢;1996年二號坑犄角旮旯發現幾塊磚圍放著一堆炭跡,炭灰裏有小動物的肢骨;同次發掘在俑坑頂部填土層有兩枚秦半兩,錢的規格一致,直徑2.1厘米,又稱“小半兩”,屬於秦末正在流行的版別;2010年,一號坑第三次發掘點發現了兩把小刀和一節大型動物肢骨。為什麽會有這樣的遺物留存在施工現場和陵園內?
石煢
飲酒行令之器。有14麵,每麵刻一字,其中一麵刻有“驕”,一麵刻有“男妻”,而另外12麵則依次刻有數字1到12。對比滿城漢墓酒令錢銘,“男+妻”,即“畏妻鄙”,意思是怕老婆可恥。“驕”即“驕吹己”,表示起與止。
這些人可以有點小錢,可以忙裏偷閑,可以偶爾“happy”吃點肉。這樣的場景顯然顛覆了我們以往的認知,和秦暴政的印象一點也對應不上,與“驪山徒”是刑徒的定位也不相符。
最能說明問題的發現是一批刻有文字的建築殘瓦。它們發現於修陵人的墓葬中,刻有墓主的姓氏、籍貫、身份等個人信息。這些修陵人因各種原因長眠於此,集中安葬於陵園西側的公共墓地。在100具屍骨中發現19人配有墓誌文,其中10人涉及上造、不更、公士等比較低等級的爵位。
秦製爵等,生以為祿位,死以為號諡。(《漢官舊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