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自我肯定的奇跡

“尊重他人”的原則4 說話時,隻傳達“我的心情”

尊重他人的關鍵,就是接受“原本的對方”。

然而,即使你確實這麽想,但有時候說話的方式,卻可能無法讓對方感受到“尊重”。總之,我們說話的方式,不隻要接受“原本的對方”,更需要接受“原本的自己”。

“尊重他人”的第四個原則就是——隻傳達“我的心情”。

例 我和女友吵架後不想開口,她卻要求我“說出真心話”,我就老實說:“被你這樣逼迫,我覺得很煩。”結果激怒了她。

這個情境中的男生,在回應女朋友“說出真心話”的要求時,表達的方式就像在指責對方“說了過分的話”。

因為,當主語是“你”時,往往傳達的就不是“自己的心情”。

當我們覺得自己被別人的話語傷害了時,“心情”通常應該是“我很沮喪”,或是“我對這麽糟糕的自己失去了信心”。

以此例來說,這個男朋友在被對方要求“說出真心話”時,真正的“心情”應該是“感覺受到逼迫”“希望照著自己的步調,想說話時才說話”。

所以,如果他能坦誠地向對方說出自己的感覺,而不是用指責對方“很煩”的方式來表達,相信就不會激怒對方了。

尊重對方的說話方式,主語通常是“我”。

不是去指責對方說話很傷人,而是要表達“自己的心情”,也就是,“聽到你這麽說,我覺得自己很糟糕,開始失去自信了”。

說出自己的心情,確實需要勇氣。

那種感覺就像是所有的偽裝都被剝除,直接顯露出脆弱的自己。也正因如此,人們才會用“因為你……”或“都是那個人的錯……”這些話,來掩飾自己已經受傷的心靈。

但是,當對方感覺到被指責“都是你的錯”,就會開始自我防衛。除此之外,當自己的名字被搬上爭執的台麵,人們也會開始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