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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逐漸從責任中獲得一種力量感

父母應該教給孩子一個基本原則:“你在這個世界上做的每件事情都是重要的。”這種重要意義並不隻是因為父母在乎這些事情(傳達出這一信息也很重要),從更大的層麵來說,是因為其行為無論好壞,都會產生重要結果。從出生開始,所有的孩子就讓身邊人的生活有明顯不同。每當有機會出現時,父母都應該向孩子明確指出這一點。這樣的時機會在生活中自然出現。舉個例子,如果孩子在花園裏幫忙播種,在花開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對孩子表示感謝,是因為他做的貢獻,花才得以盛開。再比如,你帶著孩子把一份禮物送給街坊的一位老人,一定要向孩子指出:對老人來說,看到孩子關心他是多麽重要。

關鍵原則就是要用好這些時機,它們會在對話以及諸如安排家務活、準備晚餐、送禮物等這些普通家庭活動中自然出現。每個時機都很重要。恰當地利用這一處或那一處的時機,就足以把信息傳遞給孩子。這也是唯一可行的方法:說教隻會讓孩子故意裝作聽不見(或翻白眼)。如果父母運用得當的話,所有這些偶然的時機,在經年累月之後就會呈現出效果。

向孩子傳達力量感(感到他們是有能力的,是在做著貢獻的)的另外一種方式是,讓孩子很清楚地知道:你認為他們是有吸引力的,並且有能力的。盡管大多數父母都視孩子為掌上明珠,但在日常互動中卻不會經常表達我們對他們的信心。在很多情況下,父母會阻撓孩子承擔能檢測其潛能的挑戰,他們過度地保護孩子,不讓孩子接觸任何真正的風險。就拿向孩子傳遞我們的態度(相信他們對事情的看法是很重要的)來說,正如我前麵提到的,父母極少花時間征求孩子在重要問題上的看法。父母們也不會經常跟孩子談論他們的誌向、想法或擔憂,這通常是因為他們想讓孩子的生活盡可能無憂無慮。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種刻意的忽視,是發展於20世紀至今仍流行的過度“以孩子為中心”教育思潮所帶來的副產品。極端一點來看,這種養育方式是把孩子當嬰兒來看待,前提假設是孩子自己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需要父母持續的保護,才能使他的童年不受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