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梁啟超

宣告議會民主製破滅

袁世凱考慮到正式大總統選舉尚未進行,便使出了一個招數,用進步黨打擊國民黨,讓熊希齡組閣。此人是進步黨人,卻也是袁世凱的老關係。

時任熱河都統的熊希齡得到這一消息,於1913 年7 月急速入京,與梁啟超籌商進退事宜。梁啟超喜不自勝,認為正是推行憲政、擴大黨勢的極好時機,勸熊希齡“泰然赴任”。

熊希齡曾經是唐紹儀當總理時的財政總長,唐紹儀被逼走,熊希齡心驚肉跳地等候袁世凱發落,結果派了個熱河都統,做閑官享閑福去了,隻是忘不掉袁世凱的手段。

在熊希齡的舉薦下,梁啟超身為司法總長,為造就近代中國最早具有資產階級模式的法製體係,可謂費盡心機,功不可沒。

梁啟超堅持的“司法獨立”的概念來自西方,其為針對中世紀司法弊端而被采用的一項改革措施,因為它的進步與公正一直沿襲到近代。對於這些,梁啟超為了開導袁世凱不得不再三呈文,說明“司法獨立之真精神,惟在使審判之際,專憑法律為準繩,不受他力之牽製”。

自古以來,中國哪曾有過這樣的司法?人們已經習慣於這樣的現實:

以權代法,權大於法,朝朝如此,代代皆然。

梁啟超並特意為袁世凱擬了一道整頓司法的大總統令,宣稱:

外觀世運,內審國情,謂司法獨立之大義,既始終必當堅持,而法曹現在之弊端,尤頃刻不容忽視。

為推行司法獨立的理念,梁啟超提出四項改革措施:一曰慎重任官,以考試擇優去劣;二曰嚴汰不職,利用輿論監督,責成有關方麵對不職之徒舉而劾之;三曰回避本籍,不許本地人士在審判轄區任職,“絕其瞻徇,俾能奉法”;四曰編纂法典,使法官有所依據,百姓有所遵從。

此外,梁啟超還提出了考核現有律師,嚴定律師資格等一係列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