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0年年底,倫勃朗搬到小而簡單的房子裏。在這個地方,大多數的房產都是用來出租的,泰塔斯和亨德麗吉以他們公司的名義承租下來。
新房子位於羅珊街,對麵是個名叫紐杜何夫的小巧玲瓏的花園,由畫家約翰·林格貝克的父親管理。羅珊街是個荒僻之地,居民和外界很少接觸,和布裏街相較之下,它可是寧靜多了。那裏的人不肯花時間去串門,但這並不表示他們不友善,而是因為他們必須為了生存而努力,既沒有時間,更沒有金錢去應酬。
雖然生活環境縮減了許多,如果我們如同一些傳記家所推測,認為倫勃朗的家庭現在陷入一貧如洗的地步,那就錯了。倫勃朗仍然有學生,不過因為他受歡迎的程度已減低,所以學生比較少。他也繼續接到邀畫的定單,他的學生格瓦特·佛林克還沒有為新的市政廳作畫就去世了,於是官員就問倫勃朗是否願意接受這項工作。
新的市政廳在5年前就已經啟用了,但是環繞主廳的大畫壁還沒有裝飾好。當局決定請人畫8幅油畫,懸掛在圓屋頂下的半圓壁上。佛林克死後,倫勃朗接下的繪畫工程,是“在克勞狄·西菲利斯領導下的巴特維安人反對羅馬暴政的革命”。 17世紀的荷蘭人認為他們是“巴特維安人”,就好像20世紀的英國人認為自己是“盎格魯·薩克遜人”一樣。
《西菲利斯的密謀》是倫勃朗所有作品中,最大的一幅油畫。廣闊的帆布(20英尺高,大約18英尺寬)後來被大卸八塊——大概是倫勃朗自己做的——而原來的構圖,隻可以從存留下來的草圖上去揣測。它會被這樣切割,而且掛在市政廳不滿一年,是因為它嚇壞了阿姆斯特丹市的父老們。倫勃朗並沒有畫出他們希望看到的浪漫與高貴的自由形象,反而運用他所有的技巧和戲劇化的創造力,表現出他認為的比較真實的寫實題材,畫中的主角是陰謀顛覆羅馬的一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