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勃朗的債主們聽到他已經把他的房子產權交給兒子泰塔斯的消息,都大為震驚。這個為保存在布裏街的大房子的最後一著棋,僅僅加速了不可避免的財務崩潰。1656年7月,倫勃朗不得不向阿姆斯特丹市議會申請“放棄財物”。這就是說,債務人同意變賣他的所有財產,悉數交給他的債權人。
“放棄財物”比破產的顏麵好看一點,經常有商人因為“遭遇海損或經營失敗”而申請“放棄財物”,如果經過當局允許,債務人將可獲有相當的自由。一群由阿姆斯特丹商業界領袖所組成的陪審團在考慮這個案件,聆聽債務人和債權人雙方的證言。
尼古拉斯·蒂爾普(倫勃朗曾為他畫解剖課的肖像畫)的兒子就是指派的官員之一,他們最後認為倫勃朗的確有還債的誠意,遂於7月20日,推選一位負責人,處理變賣他的財產的工作。
7月25日及26日,財產清償會派人到倫勃朗家裏,清點他的每一件所有物。在流傳下來的寥寥無幾的文獻中,以一份財產清單最為重要。首先,這份清單告訴我們,這位藝術大師的品位和個人興趣的珍貴記錄。倫勃朗偶爾買賣藝術品,因此他擁有一些他不是特別有興趣的東西,不過,他屋內的大部分物品代表他一生的搜集成果。倫勃朗擁有17世紀荷蘭畫家的作品,包括海格力斯·西弗斯、佩納斯、他以前的夥伴裏文斯以及老師拉斯特曼和波色利斯。
倫勃朗收藏的油畫,還包括意大利文藝複興時期各大師的作品,這些藝術家的名單使人生羨,無數的畫冊由“世界上的大師們”畫出,包括拉斐爾、羅素以及波納鬆等人。雕塑品當中,有一件是米開朗琪羅的作品,以及無數古代名人的胸像(如荷馬、蘇格拉底、亞裏士多德、西澤、奧古斯都、西比琉斯、尼羅王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