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小組的成立
19 世紀 70 年代中期,洛克菲勒非常具有野心地擴建、 合並遠近的同業工廠,終於完成他的心願,統一了煉油業。 到了 70 年代末期,如何使這些被合並的公司全部合法受製 於標準石油公司成了日夜困擾他的難題。下一步,洛克菲勒 必須精心地創造一個特殊結構,使標準石油公司對外能合法 地占有各個工廠,收取利潤;對內又能使各個工廠聯合起來, 步伐一致地生產,成為紀律嚴明的公司。
當時,俄亥俄州的法律是不允許該州的公司擁有其他州 公司的股份的。所以,合並他州的廠家也是不合法的。為了 達成自己心中宏偉的事業藍圖,洛克菲勒隻好利用當時的法 律漏洞,當然這種做法並不值得我們效仿。最初,洛克菲勒 買下紐約波斯韋公司時,他分給波斯韋現款和標準石油公司 的股票,並讓原先的公司仍屬於波斯韋的名下,允許他負責 業務,但經營的方針要與標準石油公司一致。從法律上來說, 波斯韋的公司是獨立的,與標準石油公司毫無關係,但年終 的利潤卻要交給標準石油公司。隨後,當標準石油公司買下第二家紐約的公司時,洛克菲勒改變了轉移手續。他將新公司的股份改為委托人——弗拉格勒秘書的名下,以遮掩外界的耳目。雖然政府也曾來調查,但標準石油公司卻強調這些 股份僅是委托給弗拉格勒的,沒有任何法律能證明標準石油 公司收購了它們。政府固然抓不到證據,但洛克菲勒卻因此 開始警惕,為減少今後不必要的糾紛,他還是請來了律師商 量對策。
1879 年,藍尼律師建議公司成立一個三人委托小組, 將公司 37 個股東的產權及公司各種股票和附屬公司的股票, 全委托在他們的名下。他們隻是傀儡,沒有一點實權。到了 每年年終,隻要將所有的紅利按股份分給股東就可以了。這 個新的方法受到了指責,洛克菲勒曾為此親自出庭作證,抵 死不承認用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手法合並任何工廠。由此看來, 這個辦法並非盡善盡美。1879 年,在洛克菲勒想把標準石 油公司總部遷至紐約之際,著名律師托德加入了他們的組織。 他一上任,就替洛克菲勒想了以下三個策略:第一,將整個企業劃分為總公司及附屬公司,總 公司有權管理一切附屬公司的業務和股份(因為當時 法律不允許這種結構的公司存在,此建議是行不通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