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4年春天,倫敦的瘟疫漸漸消歇了。當年,宮內大臣劇團成立,莎士比亞便加入進去,在該年宮廷的聖誕節表演中,他曾是接受酬勞的三位演員之一。
在以後的十六年裏,莎士比亞一直都待在這個劇團裏。莎士比亞與團員們情同手足,就某一方麵而言,他的這些藝人夥伴們使用的字句也逐漸成為他藝術中必備的工具。最理想的狀態是,他以劇作家的身份操縱著他的同人們,並透過這個媒介向觀眾傳遞著情感。幸運的是,與他一起工作的這些人們都是能力高超又聰明靈巧的。
伊麗莎白時期的劇團,成員們榮辱與共,休戚相關,他們的財務情況完全依憑無私而透明的合作來維持。戲服、道具、劇本皆為團員共有,在莎士比亞所在的劇團中,甚至實行了一大創舉,那就是共有戲院。
劇團裏的人共同負擔買戲服、劇本、租戲院、雇用收錢人與其他助手的費用。票房收入於扣除演出費用之後,每星期分配給各團員。大家共同擁有財產而不發生紛爭,所依賴的不是法律條款,而是友誼,各個演員必須心甘情願地以團體福利為先,個人利益為次。在以後十年中,另一劇團的股東們唯一關心的隻是金錢,他們費盡心思在許多條文上,結果兩年不到就在紛攘的官司中關門大吉了。
除宮內大臣劇團外,另一個重要的戲院是弗朗西斯·蘭利興建的天鵝戲院。
莎士比亞在倫敦沒有固定住處,因為他的太太和孩子都不在城裏,後來他在城西的一戶人家裏租了一間屋子居住。總之,他是個倫敦城居民,定期賦稅,卻恐怕是團裏唯一沒有永久住處的人。
莎士比亞既然沒有自己的家,大概也不可能有徒弟了,因為收徒弟是需要家裏有個女人來操持的,師娘會把徒弟們當成自己的孩子來撫養,莎士比亞無疑不具備這樣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