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的雪尼仍舊在基斯頓公司,他和該公司訂的合同比查理和艾耐爾訂的合同大約早一個月滿期。看到查理的事業蒸蒸日上,他計劃著用自己的全部時間代弟弟查理管理事物,做他的經紀人。
雪尼向安德森提議把查理的影片分開發行,不然錢都被電影院老板賺去,有欠公平。幾經費盡唇舌的交涉,好不容易,艾耐爾才放棄原有的辦法,使查理的每一部喜劇片增加了10萬美元收入。查理是從側麵得到這個消息的,他的周薪仍然是1250美元,而拍攝影片所有的工作都由他包辦。自編自導自演,實在辛苦,查理需要更多的時間從事製片。查理的合約是為期一年,但每兩周或三周交出一部影片。芝加哥方麵很快做出反應,答應每部影片給查理10000美元紅利,這使得他情緒略為振作一些。
美好的前景令查理眼花繚亂。金錢、成就,一切曾經夢寐以求的東西現在紛遝至來,而且超乎想象。
在紐約,雪尼在結束了和基斯頓的合同之後,開始逐個考慮那些邀請查理的公司所提出的待遇。而查理則在結束《嘉爾曼》的拍攝工作後住到了聖莫妮卡濱海的一所房子裏。在那裏,查理結識了美國舞台上的著名演員納特·古德溫,並與其成為了莫逆之交。
在一個秋寒料峭的黃昏,他們沿著荒涼的海濱人行道散步。納特聽說查理拍完了影片將去紐約,就向他提出了一些極其有益的忠告。他說:“你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將來的生活是美好的,隻要你知道怎樣待人接物……你到了紐約,可不要走近百老匯大街,不要和觀眾見麵。有許多成名的演員都犯了這個錯,那就是,他們喜歡出頭露麵,好聽人家稱讚——這樣隻會毀滅他們給觀眾造成的假象。”
納特真是過來人,也見多識廣。他點出了查理的真實處境和心態,這對於查理無疑是有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