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新變法的最終目的究竟是什麽?康有為認為,此番改良,所改之事不僅在於事務本身,更在於對體製核心的進化。怎樣才能讓一個老舊的帝國煥發出新生的活力?日本明治維新,幾經鬥爭,其全新體製的最終落腳點,不止在於變事,約束整個國家最基本規範的準繩,亦不止在於天皇。一朝君子一朝臣,領袖人物來了又去,沒有人能夠永生。有一樣東西,卻可以穿越時空、穿越生命的局限。皇上讀過他的著作,皇上知道,那樣東西,叫作“憲法”。
1898年6月11日,光緒皇帝在這一天頒布《明定國是詔》,自此,一場疾風驟雨般的維新變法運動正式拉開了序幕。
在見過康有為的第十七天後,皇上又馬不停蹄地召見了康的學生梁啟超,收編了對方的譯書局,加其為六品卿銜,並要以此為契機,號召全國廣泛翻譯西洋書籍,學習新知。為了能讓變法更好地推行,他又在接下來的日子裏,超擢提拔了四位維新派人士,他們分別是譚嗣同、劉光第、楊銳、林旭。賞其四品卿銜,令其在軍機章京上行走,官職如同“副宰相”,時稱“軍機四章京”。
就在這維新黨人的輔佐下,每日清晨,他都抖擻精神,穿過兩排守舊大臣,與他們一道,奮發圖強,從日出忙碌到日落,在昏暗的燭火下,在皎潔的月光中,著手草擬了一係列前人不敢想,更不敢做的重大決定。
在往後不足百日的時間裏,他們先後廢除了延自北宋的纏足陋習,廢除了延自明朝的八股取士,廢除了書院,又下旨準開學堂,準開報館,創設農工商機構、礦務鐵路總局,提倡實業,獎勵發明,廣開言路……以進步國家為藍本,凡世界先進文明,無所不學,無所不包。自鴉片戰爭以來,雖曆朝皇帝都曾提倡過變革,但如光緒皇帝,敢對祖宗之法開刀,如此大做手術者,已是前朝所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