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時候是矛盾的,譬如我見不得包子女受氣,但實際我是個很容易轉身離開的酷愛玩瀟灑的主。
說說很遙遠的一段故事,關於我,和一個現在已經不出名了的電台主播(不必肉搜,此人已不在杭州)。
我那時候剛剛大學畢業,在電台午間檔做一個業餘的法律節目,很簡單的類似消費者維權,帶文藝範兒那種,其實好多文青也都幹過,前後也不過兩三個月,後來工作忙,就結束了。
那時候好像也挺空虛的,二十三歲,沒男朋友,經常沿著湖濱騎單車,城市沒有地鐵,幻想《東京愛情故事》,幻想地鐵中的相遇,白天忙完了,晚上也會覺得寂寞,就聽張國榮的歌,那一年,2003,張國榮還在香港,活著。
夜晚在過道改成的書房聽電台節目,那個主播的聲音,白天見過麵,夜裏挺熟悉的聲音,會有另一種特殊的感覺,那時候心還是質樸的,我告訴他,如果我結婚,我爸媽會給我買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一帶特別好的音響。就是急於把自己嫁出去,相信一個人的聲音,把想象中的正麵形象固化,以為他能解決聽眾的煩惱,也能給我帶來今後的快樂。
其實我並不喜歡他的長相,戴眼鏡,眼睛比較凸,眼珠白的部分多,個子也隻有一米七三,我隻是迷戀那種聲音帶來的想象。
他沒有接受我,也沒有拒絕帶著我吃飯,回他宿舍聊文藝、音樂,其實那都不是我擅長的,我裝作很感興趣。
然後我覺得,他可能有比較複雜的私生活,我的私生活簡單,是個保守的處女,當然,外人看不出來,我穿的比較前衛,上班的時候,才穿職業裝。
直到有一次,星期天我跑了大半個城市去敲他宿舍的門,他在裏麵很久才開門,我感覺一定有什麽,那種情緒心裏涼絲絲,涼絲絲,又像是很刺激,帶著隱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