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狐狸律師離婚案

三十 歸去來兮

幾年前的事,一位老企業家重病,醫生判斷最多還有兩個月,他的秘書找到我,要求我盡快幫病人聯絡到一位在台親屬。

這是屬額外性質的工作,考慮到客戶身體狀況,以及他的複雜家庭,我答應了。

客戶要尋找的台灣“親屬”,實際上是他第一任妻子,兩人83年離婚,前妻帶孩子回了老家,之後趕上台胞回鄉潮,遇上一位願意接納她們母女的台灣人,再嫁去台灣了。

尋找的過程不複雜,隻是沒想到,那位遠嫁台灣的女士已經是台灣前政務院官員家屬,目前定居美國,再婚後生有兩子,目前都在台灣從商從政,和前夫生育的女兒也嫁入豪門,請這樣一位身份地位占盡優勢的女性不遠萬裏歸國看望曾經拋棄子女的前夫,比較有難度吧?

我又不能請假去美國和那位女士麵對麵溝通,電聯聯係顯然很難收到效果,想來想去,還是從女兒入手吧,畢竟女兒是這位老企業家親生的,輾轉拿到那位女兒郵箱,寫了長信,很快回複了,文辭客氣,表示抱歉,說母親身體雖然不錯,畢竟快六十歲了,不適合長途旅行,並且,自己要陪伴父母,也不能單獨處理這樣的意外。

“意外”,郵箱是英文的,翻譯過來,可以說意外,也可以說,驚訝,驚奇。

關於企業家和海外女士的過去,我經曆多方查證了解了,八十年代初,老企業家還是個個體戶,人很能幹,從家鄉帶著妻女在杭州買電子配件,正好有個批發商女兒看好了他,他一權衡,為了自己的發展,舍棄了妻女,妻子是個安分守己的善良女性,接受了丈夫的離婚要求,什麽也沒要,帶著孩子回到了家鄉小鎮。前夫很快再婚,獲取了第一筆大額投資。

企業家和第一任妻子,是彼此初戀,曾有過純真美好的記憶,離婚時妻子也就三十歲,青春和容顏都沒有消退。實際上第二任妻子除了家境好,長相、性情都比前妻差很多,當然,第二任也在數年後被年輕女秘書取締,目前老企業家和小自己二十幾歲的第三位妻子生活,後兩任妻子各自為他生下兒女,目前遺產分割正在暗流湧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