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婚姻,可能比房子消失的更快。”孟麗莎是個記者,現在坐在我對麵,她要打離婚官司,這是她第二次離婚。我還不太習慣孟麗莎的說話方式,直接的咄咄逼人,好像真理都掌握在她那裏。
孟麗莎貌似深刻的話語,換個角度,毫無意義,婚姻和房子,沒有百分百必然聯係。我知道她不少緋聞,這個下午和她坐在一起,因為她是同學的表姐。
我知道自己鬥不過孟麗莎,免費訟師,說不定帶落埋怨。下午茶地點她定,估計埋單的是我,上回我幫她和一個企業打過官司,孟麗莎收了人家廣告版麵費,卻將頭版改成第五版,企業不願意了,孟麗莎非要賴著不退錢,找到我也是做了功夫,那家企業,我曾經當過法律顧問,後來一直關係比較好。
礙於她是同學的表姐,隻好盡量周旋,最後孟麗莎沒吃虧,我隻能減半收費給人家企業打贏了一樁合同糾紛。
孟麗莎這次又想起我,我知道這是什麽居心,通常我會同情麵臨婚姻危機的女性,但我不同情這個孟麗莎,太精明,跟誰都沒有真心。
孟麗莎說的無比傷感,神馬第二次婚姻啦,總以為會相伴到老,婚前,各自出錢買了房,現在男要房產,這樣一來,她一個單身女人,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
我不相信她的話,因為她看上去就不像是要吃虧,我把房屋購買整個過程逐一核實,孟麗莎所謂共同出資有了眉目,首付77萬,她隻出了兩萬,稍後還從男人那裏得到一條價值3萬項鏈,孟麗莎那2萬換來了產權證上的名字,我不知道那男的當時怎麽想的,現在鬧離婚,男的提出首付自己出了75萬,後來的貸款也都是自己還,房產應該歸自己。
其實我也不想昧良心,不過這個男的,現在看來也不那麽厚道,才結婚半年,想讓孟麗莎淨身出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