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秘書,不夠級別,客戶都是自己約見,律師一定程度上和業務員比較像。當然自己擁有律師行的大律師就不一樣,不一樣的成就身份,也可能遭遇同樣的問題。我的一位學姐,畢業早我七八年,我們入行時她已經相當出名,又嫁入實力雄厚的家族,很快擁有了自己的律師行。
作為一個成功的大律師,一度是吾輩立誌的榜樣,09年末突然聽說她要離婚了。
她那個集團公司總經理老公和一個做旅遊的女人好上了。繼而聽說,做旅遊的那個小三也相當得了,河坊街有兩套店鋪,其他資產分布城區,加起來也有個三四千萬,大律師名下隻有律師行,家裏的房屋車輛都是男人公司名下的。
怎麽會這樣?原來男人是家族企業,一應策劃完備,嫁入豪門,實際上無法直接染指家族資產。除了婚姻本身,學姐唯一的得到的就是那家律師行,辦公場所還是租來的,實際淨資產,最多100萬。憑她自己的能力聲譽,這些年也足夠攢幾個一百萬了。
通常習慣上認為律師精明,其實做大生意的,哪個不更精明?
後來接到老師電話,讓我幫學姐清核實家與其有關聯資產,老師的意思,學姐受了很大打擊,這時候,需要幫助,我就配合法院對學姐丈夫名下的私產、家族相關資產進行了核查,核查過程中,發現她的丈夫經營過程中問題複雜,賬冊沒有真實反映經營成果,隱瞞了收入,不僅涉及到稅收,還影響了夫妻共同收入的真實性,我把這一情況和學姐溝通,學姐讓我盡量整理他們的共同財產,其它的,她不去幹預。
我想這是給那個男人退路,這時候,再來審視男人和女人的感情,不難看出,他騙了她,而她,不願意手握把柄把他製服。
到最後離婚的時候,男人分掉部分財產相當不情願,我為學姐不值,明明是那個男人以為她貪財,她放過他,他不知領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