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謙益的死並不冤枉,要說這個人的一輩子,也真的沒有什麽太大的價值。探花是花錢買來的,當了官以後並不低調,反而去作弊收錢,估計也是想著盡快把原來的投資給賺回來吧。可惜做事不慎被揭穿。最後靠著銀子再次起複,卻有稀裏糊塗的被綁到菜市口給砍了。
可以說錢大人這一輩子是一個比較悲催的劇本,完全可以按照苦情戲來唱沒問題。但他偏偏又是一個大地主出身,話說你作為一個地主不在家好好待著,偏偏要出來做官。難道做官的收益要比做地主還多?
直到鬼頭大刀落下來的時候,錢大人還沒有想明白自己為什麽會死。因為他的死根本就沒有走任何的法律程序。一般像是官員涉案,級別低的刑部審,級別高一點的就能走三法司會審,再隆重一些的叫做十三司會審。
但是錢大人這個基本上沒有經過任何這樣的程序,沒有三法司,也沒有十三司,直接刑部接到了內閣轉發的皇帝旨意。拉出去就給砍了,對錢大人來說,到死都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
要說錢謙益死的冤不冤,當然不冤!這家夥除了送銀子搞關係,基本上也沒做什麽對老百姓有好處的事,而且在當年的的科場舞弊案中,按律也當斬首了,實在是沒有什麽好說的。
但如果你說他冤枉,似乎也能夠找到理由。錢謙益算得上是東林黨的領導,卻絕對算不上是黨魁。東林黨發展到崇禎時代,當年類似於顧憲成、高攀龍那樣的大腕人物早就雨打風吹去了。剩下的不足以攪動這一池春水了。
而錢謙益在科場案之後也已經在東林黨內部大打折扣了。對於這一點,崇禎並非不知道。他隻是想借著錢謙益的人頭來表達一個道理。大明江山是姓朱的,不管你是閹黨也好,是東林黨也罷。隻要你敢露頭,隻要你與皇權起衝突或者甚至會有可能起衝突,那麽皇上隨時就可以像殺掉錢謙益一樣;,幹淨利落的把你們全部解決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