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紙醉金迷

第十四回 有家不歸

魏端本迷了一陣子黃金,絲毫好處沒有得著,倒坐了二十多天的看守所。他對於黃金生意,雖然不能完全拋開,但他也有了點疑心,覺得這注人人所看得到的財,不是人人所能得到的,可是他的朋友,卻不斷地給他一種鼓勵。第一是陶伯笙太太,她說要另想辦法。第二是劉科長,他說以後不受什麽拘束,脫了褲子去賣,也要作黃金生意。第三就是這位坐茶館的餘進取先生了。他不用人家提,自言自語地要作黃金生意。這是第二次見麵,就兩次聽到他發表黃金官價要提高。

魏先生心裏自想著,全重慶人無論男女老少,都發生了黃金病。若說這事情是不可靠的,難道這些作黃金的人都是傻子?他心裏立刻發生了許多問題,所以沒有答複餘進取的問話。然而餘先生提起了黃金,卻不願終止話鋒,他望了魏端本笑道:“魏先生,你覺得我的話怎麽樣?有考慮的價值嗎?”魏端本被他直接地問著,這就不好意思不答複。因道:“隻要是不犯法的事,我們什麽都可以做。”

餘進取笑著搖搖頭道:“這話還是很費解釋的。犯法不犯法,那都是主觀的。有些事情,我們認為不犯法,偏偏是犯法的。我們認為應當犯法,而實際上是絕對無罪。再說,這個年月,誰要奉公守法,誰就倒黴。我們不必向大處遠處說,就說在公共汽車上買車票吧。奉公守法的人最是吃虧,不守法的人,可以買得到票,上了車,可以找著座位。那守法的人,十回總有五回坐不上車吧?我是三天兩天,就跑歌樂山的人,我原來是排班按次序買票,常常被擠掉,後來和車站上的人混熟了,偶然還送點小禮,彼此有交情了,根本不必排班,就可以買到票。有了票,當然可以先上車,也就每次有座位,這樣五六十公裏的長途,在人堆裏擠在車上站著,你想那是什麽滋味?那就是守法者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