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個人的理念中,一支部隊能否發揮最大的作用,關鍵是在正確的時間、正確的地點以正確的方式使用。標準的裝甲偵察連,其特點就是機動能力出色、通訊設備完善,因此我們將充分利用這一點迅速探明戰場情況,重點是跨河的兩座橋梁!”林恩詳實而不拖遝地說著,輔以恰當的手勢。在這裏,他並不是把自己當成講演者甚至教員,而是從一開始就讓大家的思路跟隨自己的節奏——這並不能改變原則姓的判斷,但兵棋推演畢竟有著較大的主觀因素,獲得更多的認同感有時候比在紙麵上增加一支作戰部隊還要有效。
“若是橋梁尚未被守軍破壞,我們將想方設法奪取它們,包括派一小隊精銳的士兵穿上敵軍製服控製守橋士兵、以裝甲戰鬥車和裝甲運兵車實施快速突襲,不論奪橋行動成功與否,或是敵人守軍趕在我們過橋之前進行爆破,都認準一個目標,那就是讓裝甲偵察連和機械化步兵營皆盡可能快的抵達河流對岸!”
說到這裏,林恩停住了,按照兵棋推演的模式,這時候該輪到對方“走棋”了。
“我方以連部及一個排留守村鎮並加固防禦設施,派少量人員堅守高地和樹林,其餘部隊連同兩門反坦克炮皆埋伏在最適合渡河的地段,經向上級請示後,兩座橋梁全部在敵人渡河前炸毀。敵方部隊渡河時,我們埋伏在西岸的部隊將依托地形實施阻擊,使敵人在渡河時遭受重大損失。”
守方代表在最後用上了“重大損失”,這就是主觀上先入為主的判斷,實際上不到兩個排的部隊就算竭盡全力,也未必能夠在沿河陣地上給對手造成很大的傷亡。
林恩略微思考了一下,說道:“當河流對岸出現敵人有組織的防禦,我方立即投入榴彈炮、重迫擊炮和機關炮實施火力壓製,相信在開闊的河岸地帶,這種近距離的密集火力同樣會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若是比拚消耗,我方即便以一個連的代價消滅對方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