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爺,這小子能靠得住嗎?有點太年輕了吧?我看他也就不到20的樣子”於大誌為趙誌點燃了雪茄,說著自己心裏的疑慮,倒不是於大誌不放心葉空,他隻是覺得葉空的年紀小了些,俗話說的好嘴上沒毛幹事不牢。趙誌本來已經出城了,就是在城門口匆匆見了葉空一眼,便又拐回頭重新進了城,要知道趙誌可是弄光了小次郎的店鋪和錢,說不定曰軍憲兵隊正滿世界的叫小次郎呢,趙誌在這個時候回城,這不是飛蛾撲火嗎?這一切似乎都是為了那個年輕人,於大誌覺得這樣的代價實在是太大了。
“大誌,你不明白的”趙誌斜靠在沙發上,嘴裏吐著煙霧,“這個小子很不錯,而且他還是個玩槍的好手,咱們需要這樣的人。最主要的,這小子是個跑單幫的,這樣的人手底下要是沒有幾手絕活,早就被抓了”趙誌在決定弄光小次郎的錢之前,就把自己想要組建雇傭兵的想法告訴了於大誌等人,要走要留各人自己拿主意。
於大誌和孟三莫倫等人都是久在街麵混生活的人,如何不知道一旦組建雇傭兵了意味著什麽,那是要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的生活,而且貌似趙誌對曰本人並不是很感興趣。幾番思量之後,莫倫最先答應跟著趙誌,隻要趙誌能照顧好自己的老母親就行。而於大誌和孟三則是被趙誌一身的本事早早的就折服了,自然也是選擇了跟隨趙誌,若是跟著趙誌拚個出身也是不錯的事情。
於大誌召集來的那幫混混們都是花錢雇來的,人各有誌願走願留的趙誌也不勉強,傭兵不光講究的是有本事,還要能融合在一起,和自己不是一條心的人趙誌決計是不敢留下的。在城門口遇見葉空是個意外,不過葉空在一刹那閃過的眼神和他右手虎口、食指上的老繭卻被於大誌看見了,趙誌判斷這個年輕人一定是個經常用槍的人,隻有長期玩槍的人才會在食指和虎口留下老繭,趙誌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