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弑愛

第三十章無人生還

人生就是一個修羅場,從來無人生還。

我們窮其一生所追求的,無非就是在這個修羅場裏戰鬥的時間更久一點,贏的次數更多一點,臨死的姿勢好看一點。

至於其他,若是中場休息的時候能遇見愛,下半場的時候能有人陪你一起廝殺,那都是錦上添花。

愛是人生的奢侈品,有人一生能遇見多次,有人一生一次都不會擁有。

我曾以為我是那一生能遇見多次的人,可是現在我越來越懷疑,我根本連一次都不曾真正擁有過。

我從未想過進入婚姻,直到遇到莊永生。我認為,愛已經不足夠表達我們的情感,所以我們需要婚姻這種更強烈的牽絆,從此之後,我隻屬於他,而他也隻屬於我。

婚姻從來都應該是愛情的高階形式,而不是在人生的修羅場輸了之後暫時的避風港。至少,之前我是這麽認為的,但是很顯然,我錯了。

在和莊永生結婚之前,我們曾經討論過先領證還是先辦婚禮的事情。

莊永生說,我們彼此知道對方是自己的另一半,不需要法律意義上的肯定,這個可以放到後麵。他更著急的是,希望昭告天下,夏漫嫁給了他。他希望我們的愛情,被所有我們熟知的人知道;他希望我們的幸福,能讓所有看見的人都感受到甜蜜的滋味。

我承認,我非常喜歡莊永生的這套說辭,因此毫不猶豫地答應了。這就是我和莊永生去島上舉辦婚禮,但是其實還沒有領證的原因。

因此在莊永生死後,我的法律意義上的定義是“未婚”,而不是“喪偶”。由此看來,我似乎是因為莊永生這個不經意的決定而受益了。

隻有我知道,經曆了這些天的複雜事情之後,我已經很確定,莊永生是刻意這麽做,甚至算計著這麽做。

莊永生愛過我嗎?

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