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馬一鳴那邊得來的所有事實真相,完全超出了我的認知。
我來簡單理一理裏麵的邏輯。
首先,馬一鳴是知道莊永生的身份是冒充的。莊永生不僅僅冒充了湖北那個莊永生的身份,還冒充了聖安廣告公司的法人莊永生的職業和人設。馬一鳴隻是想要讓莊永生給我戀愛的新鮮感,他並不認為莊永生會和我走向婚姻。因此馬一鳴也曾委婉地提醒我不要和莊永生領結婚證。
當然,事實是我真的和莊永生沒有領結婚證,但並不是因為馬一鳴的提醒,而是因為莊永生將我“說服”(或者說“睡服”),讓我答應先辦婚禮後領結婚證。馬一鳴並不知道這個事情的結果是因為莊永生,但是他是滿意這個事情的發展結果的。
其次,馬一鳴是知道李果買了一個房子在莊永生所住的小區,並且馬一鳴知道李果的金錢來源是挪用了我工作室的錢。馬一鳴希望李果把這個錢挪還回去,買房子所賺的錢可以給李果,但是挪出來多少錢,還是要挪回去多少錢的。結果是李果並沒有把錢及時歸還進去。
“什麽叫做李果沒有來得及把錢還回去?”我問馬一鳴。
“李果得知你和莊永生談戀愛之後,正巧知道莊永生要租房子住,因此李果就把這個房子租給莊永生了,但是你知道嗎?李果是一分錢都沒有收莊永生房租的。”
“她當然一分錢不會收莊永生的,因為莊永生是她的老情人啊!”我忍不住插嘴道。
“那個時候我並不知道她和莊永生的這一層關係。”馬一鳴說。
“不知道她和莊永生的這一層關係,那她幹嘛要把房子白給莊永生住啊?她怎麽和你說的?你不問問?”我覺得這件事很匪夷所思。
未等馬一鳴回答,我繼續說道: “還有莊永生從來沒有說過他要租房子住。我從來不知道這件事。莊永生一直說自己的工作很好,看他的穿衣用度也是高收入人群的樣子。他怎麽會需要租房子住?”作為當時的公開女朋友,我居然不知道莊永需要租房子住這件事,我表示完全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