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仁隻活了32歲,他在20世紀初那個曇花一現的瞬間所掀起的民主旋風,至今仍是中國民主憲政史上一道最壯麗的風景線。
1931年3月初,宋教仁抵達上海,接到袁世凱發出的“即日赴京,商決要政”的急電。3月20日晚上10時,宋教仁乘火車去北京。當時宋教仁與送行的黃興、於右任、廖仲愷等人一一握別,正要上火車時,突然被冷槍擊中,連中三槍,經搶救無效,於22日淩晨與世長辭,年僅32歲。此案一時震驚中外,史稱“民國第一案”。孫中山挽聯稱宋教仁:“作公民保障,誰非後死者;為憲法流血,公真第一人”。
那麽,到底是誰殺害了宋教仁,凶手又是怎樣的結局呢?
1882年,天資聰穎的宋教仁在桃源縣上坊村出生了。他6歲時就入了私塾,17歲進入桃源漳江書院。1902年,他以優異的成績考取了武昌普通中學堂,並於第二年入學。“九省通衢”的武漢向他展現了一片寬闊精彩的新天地。由吳祿貞等人組織的革命團體在武昌花園山的聚會深深吸引了他。在這裏,他常與同學田桐、吳昆等人議論時政,暢談革命。就是在這時,他下定了決心要走反清的革命道路。
宋教仁在武昌結識了一位著名革命者——黃興,兩人從此成為至死不渝的摯友。黃興因激烈的反清言論被驅逐出武昌,回到長沙。不久,宋教仁也回到湖南,為成立革命團體到長沙、常德一帶做聯絡工作。
11月4日,宋教仁以赴黃興30歲壽宴為名,與黃興、劉揆一、陳天華、章士釗等在長沙黃宅籌創華興會。1904年,華興會在長沙正式成立,黃興為會長,宋被選為副會長。該會的宗旨就是我們耳熟能詳的“驅除韃虜,恢複中華”。
同盟會於1905年成立,宋教仁被推為司法部檢事長,代黃興任過庶務長,主持本部工作。在孫中山領導的武裝起義屢遭失敗和同盟會東京本部因內部分歧幾乎無人領導之際,宋教仁提出在“長江流域同時大舉,隔斷南北,使兩方交通斷絕,製政府命脈”的戰略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