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腳脖子癢癢的,從睡夢中睜開眼睛,原來是陽光正在我的腳上來回爬,一棵大樹的樹冠輕輕搖擺,藍天看起來模模糊糊。我翻身的時候,臉觸到了沙發皮,腦袋像是要裂開似的,就像被斧頭劈了一下。我翻身坐起,掀開蓋在身上的一條毛毯,腳踏到地板上,眼睛努力瞪著牆上的鍾,哦,再過一分鍾才六點半。
我鼓起勇氣,努力離開沙發,站了起來,我的體能早不如以前了,做到這一步需要很大的毅力,我已經被這些年的苦日子折磨得徹底改頭換麵了。
我費了好大力氣才走到那半套清洗設備跟前,把領帶摘下來,把襯衣脫掉,然後往臉上、頭上狠狠潑冷水,這一搞全身都濕了。我拿起毛巾使勁擦水,然後穿上襯衣,係上領帶。去拽皮夾克的時候,發出“砰”的一聲脆響——衣兜裏的槍甩到牆壁上了。我把槍掏出來,將彈夾卸掉,把子彈倒在手上數了數,完好的子彈有五顆,另有一顆被熏黑的彈殼。我不由得犯嘀咕,想弄到子彈並不難,卸掉也無濟於事。我又把子彈裝回去,把這把槍放進了書房的一個書桌抽屜裏。
我一抬頭,發現頭發油光發亮的大背頭坎迪正站在門口,他穿著一身整潔的白外套,目光如刀子一樣。
“來點咖啡嗎?”
“謝了。”
“老板沒什麽問題了,睡得很香,我把燈和門都關好了。你怎麽會喝醉呢?”
“身不由己。”
“哦,大偵探,沒有得手?被推出來了?”他嘲諷道。
“你愛說什麽說什麽。”
“今天早上你怎麽不當硬漢了,大偵探?這脾氣未免太好了吧?”
“端你的咖啡去吧,王八蛋。”我大聲咆哮。
“狗娘養的。”
我猛地跳起來,一把扣住他的胳膊。他用鄙視的眼神看著我,卻毫不反抗。我笑了,鬆開他的胳膊:“坎迪,你沒說錯,我確實不是硬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