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躺椅上苦思冥想了足有半個小時,卻仍舊一籌莫展,拿不定主意,我確實想趁他喝醉詢問些我想知道的東西。他在自己的家裏,待在他的書房裏,理應出不了什麽亂子。就算他會像上一次那樣跌一跤,但他的酒量還是相當不錯的,起碼要再等一會兒才會發生。而且酒鬼通常不會把自己傷得太重,很可能這一次他隻是去睡覺,不過也可能愧疚感複蘇。
可是另一個念頭正在說服我別去蹚這池渾水,不過我從來不是個遇事退縮的人,這種心聲無法主導我。我當初既然沒有留在出生的那個小鎮,安心在一家五金店打工,然後跟老板的閨女結婚,生養五個孩子,每個星期天早晨都讀一些荒唐可笑的新聞給他們聽,因為他們的零花錢的問題、能看什麽電視節目的問題、能收聽什麽廣播節目的問題而跟婆娘爭吵半天,他們淘氣了就在他們的腦殼上狠狠修理一頓——那樣的話,說不定我已經成為小鎮上的一個小土豪了,住的房子足有八個房間之多,車庫裏起碼停著兩輛車,每個周末都吃雞肉解饞,婆娘時不時出去燙個發,客廳的茶幾上放的永遠是《讀者文摘》,我的腦殼會像波特蘭水泥一樣結實——我又如何不能接受這個卑劣不堪、遍地謊言、人心齷齪的城市呢?朋友,請相信,我可以接受。
我起身返回書房,他依舊坐在那裏,目光呆滯,眉頭微蹙,臉上全是迷茫。威士忌酒瓶裏的酒已經下去一大半了。他看向我的時候,那副神情給我的感覺,更像是一匹被拴在圍欄裏的馬盯著我看。
“你想要什麽?”
“什麽都不想要,你感覺怎麽樣?”
“那就別打擾我,我的肩膀上正有個小精靈給我講故事呢。”
我從餐車上取了一塊三明治,靠在他的書桌上,又拿了一杯啤酒,邊吃邊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