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客人椅上坐下來,一條腿壓在另一條腿上:“你想知道盧恩諾克斯先生的事,是嗎?”
“告訴我最後的場景就行了。”
“先生,我在酒店工作,當時我在現場。”他聳了聳肩說,“我是那裏的臨時工,工資一日一結的那種,職位微不足道。”
他的英語無可挑剔,但帶有西班牙韻律感。西班牙語——我是指美洲的西班牙語,聽起來像海浪一樣跌宕起伏,錯落有致,美國人總是覺得西班牙語的語調跟語意完全不搭調。
我說:“我看你不像。”
“誰都會遇上低穀。”
“給我寄信的人是誰?”
“嚐一根嗎?”他把香煙盒向我遞來,我搖了搖頭。
“我比較喜歡哥倫比亞香煙,古巴煙勁兒太大,我享受不了。”
他笑了笑,自顧自地點了一根抽了起來,頓時青煙繚繞。我升騰起一股無名怒火,這個渾蛋真夠斯文禮貌的。
“先生,你是問信的事?我知道。那裏被警衛控製後,就沒有服務員敢進盧恩諾克斯先生的房間了。守在那裏的除了警察還有偵探之類的人,我隻好親自把信交給郵差。當然是等槍案消停後,悄悄進行的。”
“真遺憾,你真該拆開看看的,裏麵有一張巨額鈔票哪。”
“先生,螃蟹可以橫行,可人不能沒有榮譽。那封信是封好的。”
“抱歉,你繼續說。”
“我走進房間,把門關上,守衛就在門外。盧恩諾克斯先生右手拿著一把槍,左手拿著一張一百比索的鈔票,他身前的桌子上放著一封信和一張紙,我看不到寫著什麽。他把那張鈔票給我,我沒有收。”
“嗯,錢燒手。”
他沒有理會我的諷刺。“他硬塞給我,最後我隻能收下,不過後來送給酒店服務員了。我把信放在送咖啡的托盤上,拿餐巾蓋在上麵藏好。出來時偵探死死地盯著我看,不過什麽都沒說。我下樓梯走到一半時,房間裏就傳出了槍聲。我趕忙把信藏起來跑回樓上。偵探正打算踹門。我用鑰匙打開門,發現盧恩諾克斯先生已經死了。”他歎了一口氣,手指在桌子邊沿漫不經心地滑動著,“至於其他的事,你應該都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