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一個半小時之後,搬走了馬裏奧特的屍體,並將現場清理了一番。我在洛杉磯西警察局局長的辦公室中,將這起事件的過程說了不下三遍。那是個非常明亮的辦公室。算上我,裏麵一共四個人。牢獄中關著一個等著市區法庭傳喚的醉鬼。那家夥不停地號叫著。除了那叫聲外,警察局顯得極為安靜。
林賽·馬裏奧特口袋中的東西,都被放在了那邊的桌子上。一道自玻璃中反射出來的強烈的白光,正照著桌子。那些東西看上去就如它們的主人一般離開了人世,失去了家園。來自洛杉磯市中心警察局的蘭德爾,就坐在桌子的正對麵。他的身材非常瘦弱,有著一雙讓人不敢逼視的冷峻的眼睛,和一頭光滑的灰發。他的年齡大概在五十歲。他戴了一條暗紅色的領帶,領帶上的那些黑點讓我眼花繚亂。有兩個看上去像保鏢一樣的壯漢,在他身後一邊瞧著我,一邊跺著腳。我掏出一支煙,將它點燃,之後就在那兒看著它自個兒燃燒,而沒有去吸它。在我看來時間漫長得像經曆了八十年。
蘭德爾用冰冷的口氣說道:“你講的這件事完全沒有邏輯。那個叫馬裏奧特的家夥居然會在和對方溝通了幾天,並談好價錢之後,再花錢雇一個不認識的保鏢和他一起去,並且是在見麵前的幾小時。”我說道:“我隻是和他一起去罷了,另外,我也沒告訴他我帶著槍,因此,嚴格意義上我不是保鏢。”
“他是通過什麽方式找到你的?”
“他說是從電話簿上找到我的,不過,他最初表示是經過一個朋友才知道我的。”
蘭德爾自那些堆在桌子上的東西裏麵抽出一張名片,並將它在桌上推了過來。那是一張白色的,非常髒的名片。“你的名片,工作的名片,就在他身上。”
我在普銳斯瑪峽穀的時候,沒有翻馬裏奧特的錢包。錢包裏就放著那張名片和一些別的名片。我向那張名片瞄了一眼。那的確是我的名片。名片的角落中有一個圓狀的汙點。它太髒了,對馬裏奧特那種喜歡幹淨的人而言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