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
班森少校的公寓就在西四十六街和第五、第六大道之間,是一棟小型且隱秘的單身公寓,入口簡單、高雅,與街道平齊,比人行橫道高兩級台階。進入大門有一個狹長的甬道,接待室在左側,後麵是電梯,電話總機在電梯旁。
我們到達的時候,兩位身著製服的年輕人正在當班,一個站在電梯旁邊,一個坐在總機前麵擔任接線生。
萬斯在入口處拉住馬克漢說:“有人打電話告訴我,十三號那天他們兩人中有一個正在值班。你用你檢察官的頭銜嚇嚇他們,後麵的交給我處理。”
馬克漢不情願地走了過去。詢問了幾句之後,他把其中一個男孩帶到了旁邊的接待室裏,直截了當地告訴他我們此行的目的。
萬斯開始對男孩發問,擺出一副無所不知的樣子。
“班森少校是什麽時候回到家的,在他弟弟被殺的那晚?”
男孩眼睛睜得碩大,溜圓溜圓的。“百老匯演出結束後,大約十一點鍾左右。”他停頓了一下這麽回答。
為了節省紙張,我將以下的對話用問答方式寫出。)
萬斯:他跟你說過話?
男孩:是的。他告訴我他剛從劇院回來,可是演員演得很糟糕。
萬斯:一個星期前說過的話,你怎麽記得這麽清楚?
男孩:對啊,印象太深刻了,因為他弟弟就在那天晚上被人殺害了!
萬斯:就因為你對謀殺案印象深刻,以至於你對班森的一舉一動都記得特別清楚?
男孩:當然,被害的可是他弟弟。
萬斯:那他回來的時候,特別提過當天的日子嗎?
男孩:沒有,他說也許是因為十三號,他才選了一個很爛的節目。
萬斯:他還說其他什麽了嗎?
男孩(微笑著):他把零錢都給了我,說要把十三號變成我的幸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