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五日,星期六,下午四點
馬克漢打電話將審訊的內容告知希茲之後,我們便再次來到史蒂文森俱樂部。通常情況下,檢察官的辦公室都是在周六下午一點休息的,不過今天是個例外,因為聖•克萊爾小姐的到訪而將下班時間推後了。一路上馬克漢始終一言未發,直到我們到達俱樂部,坐在沙發上的時候,他才憤憤地說道:“該死!我真不該將她放走……我到現在都還覺得她有罪。”
萬斯裝出一副崇拜的樣子說:“噢,上帝!你肯定是一位通靈者,生來就擁有特異功能。你通常是不是都能夢想成真?你想著誰是不是就能立刻接到誰的電話?真是厲害啊,那你一定會看手相了?……怎麽不用星座來判斷那位女士是不是凶手?”
“可是我找不出其它可以證明她無罪的證據,除了你的直覺。”馬克漢立即反駁道。
“不過,”萬斯宣稱,“我敢肯定,她一定是無辜的,因為罪犯不可能是女人。”
“你不要蠢到認為女人不會使用這種點四五柯爾特自動手槍。”
“噢,”萬斯聳聳肩,說道,“對於這件案子的實質性證據我完全不屑理會,就將那些垃圾全都留給你們吧——這些律師和一些肌肉發達的家夥,我自有我的辦法,你以射殺班森的罪名將任何女人逮捕都是極其唐突的,你這是犯了一個極大的錯誤。”
馬克漢的聲音變得嘶啞,他憤怒地說:“你到現在居然還拒絕相信任何足以揭發真相的推論,還要將那套人類心智運作的信念一再重申。”
“噢,這難道是上帝子民所說的話嗎?!”萬斯感到異常驚訝,“馬克漢,你真是太頑固了!難道你的原則是‘所有你不知道的’都不能算數,因此既然你不想要去將它弄明白,也就沒有必要有所解釋了。這個觀點倒是挺不錯的,它能夠將所有的憂慮與不可知統統化解。在你看來,這個世界很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