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拋屍現場條件比較差,但經過我們努力還是發現了一條有價值的線索,是一張染了斑斑血跡的身份證。從垃圾場回來的一位同事說,他們是在垃圾場外一公裏的一個垃圾桶裏發現的。
說是垃圾桶,不過是個破舊不堪的油漆桶。
裏麵有一個被燒毀的背包,背包中便是這張燒得殘缺不全,染血的身份證。
但慶幸的是身份證號和姓名依稀可見——馬瑞。
一個小時後,出了結果,NDA完全吻合。
也就是說身份證以及背包屬於死者,之所以被燒毀在油漆桶裏,應該是凶手故意毀壞證據。
的確。
表麵來看是這樣,但這當中仍有疑點。
凶手毀壞證物一定會選擇一個相對隱蔽的地方,為什麽會選擇距離拋屍地點一公裏外的馬路旁邊?就算是一個比較粗心馬虎的凶手,選擇在了一個不安全的地方焚燒證物,是不是也應該考慮全部燒毀之後再走?
隻燒了一半不會有違初衷嗎?
除非……
凶手在焚燒證物時有人出現,故匆忙離開。
可這一可能很快就被否定了,因為一連幾日都沒有找到過任何的目擊證人,仿佛是告訴我目擊證人隻存在於我的臆想中,亦或者可以這樣來講,從來都沒有目擊者的出現,凶手不曾慌張,反而鎮定自若。
若是如此,那他所做的就一定是蓄意。
換句話講不是毀掉證物,而是故意留下證物。
就身份證上的這個名字,馬瑞,廖大國做足了調查。在第二天終於有了結果,馬瑞是一個流浪漢,出事前曾與另外一個流浪漢發生口角。很快廖大國就把這個流浪漢列為嫌疑人,並鎖定目標。
之前還說這是兩起掛不上鉤的案子,卻因為一個名字將兩者緊密聯係在了一起。
阿木!
這就是廖大國鎖定的目標。
早在之前我就從其它流浪漢嘴裏得知,阿木離開前曾和一個性情暴躁的流浪漢發生爭吵,沒想到這個人就是這起案子中的死者,馬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