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
我獨自在家中,肮髒不堪的酒瓶和垃圾滿地皆是,渾渾噩噩,窗簾緊閉,不希望有一絲光亮透入。
我憎恨陽光,就像憎恨我的父親。
在都書言的幫助下,牡市警局已經撤銷對我的通緝令,反而換之的是徐曉軍,洋洋灑灑的通緝令貼在大街小巷,我不願看一眼。
這三天沒有任何人來找我,電視上播報著警局對徐曉軍的偵查追捕,牡市的每一處角落都有人在探查,徐曉軍隻能躲藏,他絕沒有可能在眾目睽睽之下逃走。
此時我倒是期盼他被抓住,我想見他一麵,問問他,為何能做出如此殘忍之事!殺人犯法,栽贓給自己的兒子,古語說虎毒不食子,他這樣的舉動簡直連畜生都不如。
為什麽!到底為什麽!
我無數次的大笑,無數次的悲泣,我想不通人性,亦不明白天理。
世界上最傷心的事莫過於此,最可笑的事也莫過於此吧!
“哢嚓。”
三天後的夜晚,我坐在床邊麻木的向口中灌著啤酒,耳畔聽到門鎖被打開的聲音,暈頭轉向望去,隻見一襲綠色連衣裙踏著輕盈的步伐走到的身邊。
“海哥……”
我懵然抬頭,眼淚簌簌落下,猛的一把抱住柳曉玉的腰,將腦袋埋進她的懷中放肆哭泣。
柳曉玉沒有多言,隻是輕輕拍打我的背。
不知過了多久,我好似睡著,又好似清醒,胃裏一陣翻滾,快速的爬起身奔到衛生間,拚命的嘔吐……
過後,捧起刺骨的涼水洗了把臉,回過頭看到衣衫被我淚水打濕的柳曉玉站在門口,眼睛內滿是擔憂與心疼。
“曉玉,對不起。”我喃喃道:“你不恨我了嗎?”
“恨啊,恨不得殺了你,可是今晚在我去買刀的路上,看到一盒巧克力,想起你愛吃就買了巧克力,把刀給忘了。”
四目相對,我悔恨的低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