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時分,一條灰色的煙懸掛在滿天紅霞之間,煙柱的下方是樹林裏的一片空地。空地上升著火,烤著幾隻野兔。野兔已經剝皮洗淨,被人仔細開膛取走所有內髒,整隻撐開放在火上烤。已經烤得金黃的兔肉滴下油滿到火堆裏,火堆便滋滋作響,不時竄起幾縷青煙。
衛臣就坐在火堆,不時轉動著兔肉,讓它受熱均勻。其它人坐在旁邊,正在聊著天。
“知道嗎,暮雪剛剛成為異種的時候,我跟她一起出個任務。那次簡直遭罪,她對自己的力量還不能掌握自如,我們兩人被一群怪物追著滿大街跑。這位小姐偏還要穿著旗袍和高跟鞋,不得以之下我隻能背著她跑。現在回想起來,那次竟然活著回來也真是個奇跡。”凱特森一邊說著,一邊朝暮雪拚命擠眉弄眼。
暮雪翻了個白眼:“我哪有你說的那麽弱,別忘記關鍵時刻是誰救了你,要不然早給那隻噬腦者在頭上開個洞了。”
凱特森攤手道:“拜托,那玩意想要逮著我,那怎麽可能,我和它之間可是相隔著好幾個光年,衛你說是不是。”
衛臣用匕首在劃下一條肉絲,放在嘴裏嚐了下,道:“你說的那些我不敢肯定,不過我敢肯定這東西可以吃了。”
凱特森立刻跳起來,搓著手道:“那我可不客氣了,暮雪你食量少,我和你分一隻吧。”
衛臣拿起一隻烤兔,把兔肉削下來,取兔子身上最肥美的部分。用洗淨的葉子包好分別拿給南黎月和暮雪兩人,兩人終是女孩,要她們像野人似的抱著兔子啃始終不雅,經過處理之後的兔肉吃起來自然要容易許多。暮雪接過其中一份,對凱特森道:“想要泡女孩,先學學衛臣的細心吧。”
凱特森當下嚷嚷道:“你這樣不行啊,衛,什麽時候學會這麽紳士了。”
“我本來就是紳士啊。”衛臣笑嘻嘻地扯下一條兔子腿啃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