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暗殺1905大合集(共3冊)

離奇死亡

凶手被緝拿歸案後,接下來要做的,便是審訊。

武士英在被捕當天便立即認罪,承認宋教仁是自己所殺。根據他的招供,他原是山西平陽人,曾在雲南任七十四標二營管帶。辛亥革命後,軍隊裁員,他丟了飯碗,於是來到上海謀生,結識了陳玉生,經陳玉生引薦加入了共進會。

三月二十日上午,陳玉生帶人來六野旅館找他,請他辦一個人,他考慮到自己生活境況困難,急需錢財,於是答應了,隨後應陳玉生之邀,前往小西門外應桂馨府上,看了宋教仁的照片,然後帶上手槍赴火車站行刺。

可是應桂馨接受審訊時,卻說他在二十日那天沒有見過武士英,而是在二十一日早晨,即“刺宋案”已經發生後,才第一次見到武士英。當時武士英搬離了六野旅館,在陳玉生的帶領下來他的家中暫住。

到了四月四日公審公堂的開庭預審上,武士英卻當庭翻供,聲稱:“此次刺殺宋教仁,乃我一人起意,並無第二個人。”當被問及刺殺宋教仁的原因時,武士英說“因宋係四萬萬同胞之罪人”,又說“他做農林總長尚做不好,現在竟想做總統,這還了得麽?所以我要刺他。”

此案凶手已經抓獲,人證物證俱在,然而先後經過公審公堂七次預審,案情卻始終模棱兩可,未能得出一個統一的事實,究其原因,在於公堂之上始終沒有讓武士英和應桂馨這兩個關鍵人物當庭對質。這樣一樁並不太複雜的刺殺案,隻須將已經抓捕歸案的武士英、應桂馨、陳玉生,以及參與或見證此案的吳乃文、馮玉山、張秀泉、王阿發等人拉到一起當庭對質,便可真相大白。然而公審方似乎有意避免,七次預審都沒有這麽做。

四月十二日,在公審公堂的第七次預審上,應桂馨的外籍律師主動提起引渡移交的話題。這次預審當庭判決:“預審明確,案係發生車站,應即商明領事團,移交中國內地法庭,歸案訊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