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一日 星期二 上午十一點四十五分
馬克漢起身來到窗前,背著手凝望著窗外的小小後院。過了好一會兒,他才緩緩地轉過身來,說:
“我現在將我所了解到的情況作一下歸納總結:某位紳士和歐黛兒小姐約好一起外出就餐並去劇院看戲。晚上七點左右,這位紳士來公寓接她,之後兩人一起離開。十一點左右,他們一起回來,這位紳士隨同她進入公寓,約莫逗留了半小時,大約在十一點半的時候,離開了公寓大樓,並且曾經要接線生幫他叫一輛計程車。就在他等車的這段時間,歐黛兒小姐突然驚聲尖叫,大喊救命。他隨即趕到她公寓門口,並詢問她發生了什麽事,但是歐黛兒小姐告訴他說沒事,還要他離開這裏。後來計程車一到,他就上車離開了。就在他離開十分鍾後,有人打電話找歐黛兒,而接線生聽到公寓裏接電話的竟然是一個男人的聲音。今早,歐黛兒的女傭發現她陳屍在自家公寓,同時房間內一片狼藉,被翻得淩亂不堪。”
他停頓了一下,深吸了一口雪茄,繼續道:
“現在,可以肯定的是,昨晚在那個男人送她回到公寓的時候,已經有個人躲在那裏了。並且,我們也清楚地知道,在那位護花使者離開之時,歐黛兒還沒有遇害。所以我們現在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殺害歐黛兒的凶手就是那名早前躲在房間裏的男人。同時,德瑞摩斯法醫提出的凶案發生時間在晚上十一點到十二點的報告也為我們的結論作了一個很好的佐證。此外,案發時間還可以更確切一些,因為這位護花使者離開的時間是在十一點半左右,而在那之後他還曾經隔著門跟她說過話,可以推斷出,案發時間是晚上十一點半到午夜十二點之間。以上就是目前所能知道的比較明確的一些事實。”
“基本上就是這樣了。”希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