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聊到了這個地步,吳凡索性把心裏話都說出來,“如果讓我針對這起綁架案做側寫的話,我會認為罪犯行事縝密,膽大心細,而且當時住在這附近,對環境十分了解。我猜測,這起綁架案也是這個人精心設計的,而當時的郭超根本沒有這個能力設計實施出如此縝密的綁架行動,應該說他在團夥作案中充當的是隨從角色,而真正的主謀是另外一個心理素質極強的男人。這個人的背景應該不太幹淨,或許有綁架的前科,或許是在黑//道上混的,才有膽量想到綁架。他們有可能是通過地下賭球與郭超相識的,而且走的很近密。他對郭超的背景了如指掌。於是把目標對準了他做家教的那個富裕的家庭。或許,他最初提出綁架計劃被郭超拒絕了,畢竟郭超當時是一個在校大學生,而且綁架的目標還是他輔導的孩子,從哪個方麵來說,他都未必有膽量幹這種事情。但是他有一個弱點,那就是缺錢, 從他賭球的金額上能看出,他很可能輸了不少錢,當時急需要用錢。主謀就抓住了過郭超這個心理弱點,說服他一起參與這起綁架案。他們兩個人互有分工,將自身的犯罪嫌疑降到最低。所以,我想實施綁架的未必是郭超,他或許隻是為主謀提供了女孩的日常行程,為凶手創造便利條件,譬如說,在作案那天把接女孩上下學的司機轎車弄壞。主謀趁機在女孩去輔導班的半路上劫持了女孩,並囚禁在光明小區那輛廢棄的轎車裏。之後,主謀撤出,隻負責與女孩父母聯係。郭超負責監視女孩,並喂養女孩。由於分工明確,行事周密,警方後來的排查中並沒有發現這兩個嫌疑人……”
“既然是這樣,為什麽郭超之後要連殺兩人呢?”付雪晴不禁疑問。
“同夥作案最容易出現分歧,尤其是涉及到分贓。300萬對於一個普通人來說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平分的話每個人150萬,而獨吞的話,就翻了一番,這麽大的暴利足以讓任何同夥瞬間反目。尤其是對於有強迫症的郭超來說,他當年的抗壓能力遠不及現在,也比不上他同夥,他就像一個不斷加壓的燃氣罐,充滿了未知的危險。這個時候,任何刺激都可能讓他爆發。譬如說分贓不均,或者是他在給女孩喂食的時候不小心被女孩看到,認出了他,總之他是被刺激到了,讓他產生了殺機。從作案循序上,最先遇害的應該是宋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