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8月23日,緬因州波特蘭的警方接到報案,有人在騎車經過I-295公路時,在路邊的灌木叢中發現了一具男孩的屍體。死者是8月22日失蹤的11歲男孩理查德·斯泰森,他的身上隻穿著**,有明顯的刀傷痕跡,脖子上還有勒痕。警方推測,理查德生前應該被凶手刺了許多刀,後來凶手用索狀的物體將理查德勒死。此外,理查德的身上還有多處咬痕,根據牙印,警方推斷咬痕是一個成年人留下來的。不過,理查德生前並未遭受猥褻和性侵。
據理查德的父母反映,在理查德失蹤的當天中午,他說要去“後峽”玩,那裏距離他家不算遠,他的父母就同意了。到了天黑,理查德還沒回家,他的父母開始擔心起兒子的安危來,於是立刻報了警。
警方很快就鎖定了一個嫌疑人,嫌疑人是個有過性騷擾犯罪前科的男子。當警方將理查德身上的牙印與該嫌疑男子進行比對後發現,咬痕並不相符,這說明他根本不是殺害理查德的凶手。在被關押了一年半後,該男子才獲得了自由。
1983年9月18日,內布拉斯加州貝爾維尤的警方接到報案,報案者說他的兒子失蹤了。失蹤者是一名13歲的男孩,名叫丹尼爾·喬伊·埃伯利,是當地的報童,每天早上他都會和哥哥分別騎著自行車去送報。
18日這天早上7點,報紙管理人員接到了許多訂戶的電話,他們抱怨報紙還沒送到。報紙管理人員就和丹尼爾的父親取得了聯係,將情況告訴給他。父親和大兒子立刻去找丹尼爾,在沒找到的情況下就去訂戶那裏詢問,一問才知道丹尼爾隻送了3戶。後來父親在第4個訂戶住所附近的籬笆下找到了丹尼爾的自行車。他們對丹尼爾很了解,丹尼爾絕對不會將自己珍愛的自行車丟棄在路邊,更何況車後座上還有一大捆報紙,他們堅信丹尼爾一定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