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有三份證言。
一份是有人在子時,看見了一個男人腋下夾著兩個長條形包袱,從張三家後院的那條巷子裏走過。
但他不能確認就是那兩姐妹。
還有一份,是經常光顧張三家的一個客人,兩天前在街上看到了一個男人牽著個三歲左右的小女孩正在買燒餅,雖然有些距離,但從輪廓上認出很像張三的大女兒。
但當他趕過去之後,人已經消失不見。
而燒餅攤老板也說,小女孩叫那個男人叔叔,保證聽話,想回家吃餛飩。
最後一份,是捕快們收集的來自鄰居的證言。
兩姐妹幾乎每晚都會哭鬧一次,似乎是為了吸引父母的主意,但有一天,她們卻很安靜,第二天問起,以為是白天玩的太累,所以晚上睡得沉。
若要說時間,大概就在亥時和子時之間。
相同的情況,在兩姐妹丟失的那晚上,也出現過。
這三份證詞,讓京兆尹有些頭疼,隻得移送大理寺。
甘雲讓人畫了兩個小女孩的畫像,貼在了各個路口,還有碼頭,又讓捕快全城搜尋。
耽誤了幾天,希望還能來得及。
張三的身上已經沒有地方可以用刑,但始終不發一言,垂頭喪氣的跪在下麵。
“有人去了你家。”
張三暗淡的眸子忽然緊鎖了一下,手指不自覺的蜷縮。
“可他什麽都沒有找到。”
張三的神情,說不出是失望還是鬆了口氣,或者兩者皆有。
“他在找什麽?”
張三還是沒有說話,甘雲看著他。
“你又在隱瞞什麽?難道比你的女兒還重要?比你的命還重要?”
張三的手動了一下,鐵鐐發出了“零啷”之聲,他從蓬亂的頭發裏看著甘雲。
已經捱過大刑,現在任何威脅都對他沒有用了。
“你隻要找到我的兩個女兒,自然什麽都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