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翼站在縣長錢若安麵前,縮著脖子,微微躬腰,盡量保持一個謙卑、恭順甚至愚鈍的姿態。
就在剛剛,他按縣長的要求抄寫了幾份文告,送給縣長過目,沒料到前腳走出去,錢縣長就突然把他叫回去,雷霆大發。
“鍾文書,我要求你將那個文告多抄寫幾份,你居然毫不用心,把內容全部抄錯,這是不是屬於嚴重失職?”
鍾翼有點莫名其妙,自己沒有別的本事,抄抄寫寫是強項,偶爾不小心寫錯一個字倒難免,整篇內容抄錯絕無可能。
“縣長,我沒有抄錯內容吧,您是不是搞錯了?”
“什麽沒有抄錯,你看看這兩份東西,你抄的是一樣嗎?”
錢若安將手上揚著的兩份紙,重重地拍在辦公桌上。
鍾翼將兩份東西拿起來,不由大吃一驚,那份文告樣版上的內容,根本不是他所抄寫時用的那一份。
“縣長,你讓我抄寫的,不是這份內容吧?如果是這個的話我怎麽可能全部抄錯呢?”
“住嘴!你失誤就是失誤,還敢抵賴!”
伴隨著錢縣長怒吼,是兩頁紙劈頭蓋腦甩到鍾翼臉上。
鍾翼趕緊閉嘴了。
因為,他已經意識到,這事,恐怕是不容申辯,十有八九是縣長要開掉他,找個借口而已。
一陣悲涼湧上心來。
像他這樣的人,放在前朝,是有機會飽讀詩書求取功名的,能考上個舉人啥的就前程光明了,可惜前朝嘩啦啦倒下了。
現在是1913年,民國初建,撈不著功名的他隻能到縣府當一名文書,掙點薄資維持生計。
可這樣一份工作也是朝不保夕,縣長看他不順眼要攆掉他。而且還搞誣賴,故意說成他抄寫文告出錯。
一旦丟了工作,收入沒了,他怎麽養活自己和媽媽?
“縣長,可能,真是我搞錯了樣版,是我眼昏了,您老人家大德大量,寬容我一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