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是毛曉鷗規勸賈青青得力,還是法院罰款的略施懲戒起到的作用,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賈青青並沒有上訴。
安奕鳴這個腹黑的家夥言之鑿鑿,肯定是因為歡歡實際上並不是楊正清的兒子,賈青青知道上訴也沒什麽用,還要花一大筆上訴費,太不劃算,故而作罷。
楊樂然卻不這麽認為,爸爸是名成功的商人,看似忠厚老實,但該有的精明一樣都不少,他絕不會白養別人的兒子這麽多年,同樣的他也絕不可能作出與媽媽離婚的事,也就絕不會留下任何可能被抓到的把柄,沒有把柄不代表歡歡的身份有問題,隻不過是爸爸刻意為之罷了。
不管是因為什麽,繼承案的一審判決書終於生效,嶽曉華把判決書放進了保險櫃裏,連同那兩份贈予合同和歡歡的照片,一起鎖了起來。但是嶽曉華並不準備就房產案申請強製執行,那套房要不要的回來,對她和女兒沒多大影響,保持原狀是她對賈青青不上訴的回應,也算是對手間的某種心意相通。至於這套房賈家人是繼續住,還是轉賣出去,都與嶽曉華無關。
就在所有人生活回歸平靜的時候,從保險公司傳來了另外一個消息——楊正清投了份金額巨大的意外傷害險。
這倒是楊正清的風格,他很有保險意識,一向認為在經濟能力許可的情況下,買份意外險或者大病險是對自己負責任,不少人笑話他白交了大筆保險費,他都會嘻嘻地回應,如果這世界上有一種保險,每年交幾千塊錢,就可以保證無病無災,傻子還不會買。
所以嶽曉華聽到這個消息後很淡定,不過心還是會微微有些抽痛,意外保險、意外保險,有意外才有保險,她寧願是那個每年都交保費卻永遠都用不到保險的傻子,也不要拿著因丈夫過世而得來的意外之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