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品月的死,對崔業偉後續案件的處置帶來了某種契機,互為侵權人和受害人的兩個人均已死亡,刑事處罰已經煙消雲散,剩下的僅為民事賠償,崔業偉強奸因證據不足判決無罪,也就沒有所謂的民事賠償了,而魏品月交通事故有保險公司作為責任方,也與魏品月的家人無關。是不是真如如魏品月所言,隻有一死才能解決問題?
對崔妻來說,似乎也沒有了追著警察問為什麽不追究魏品月刑事責任的理由。當然,她也不是沒這麽問過,甚至在魏品月出事的第二天,崔妻就到處置事件的派出所吵鬧,大呼小叫說魏品月是為了逃脫責任才假死的。
整個派出所的人,除了一位留守的老警察,全都去過了海居廣場的現場,對魏品月會有天然的同情,這與死者為大沒有關係,而與魏品月的個人品質有關,她誠懇有禮,態度溫和,還留下那麽一封情深意切,卻又不失坦**大度的遺書,很難不讓人心生憐憫,反觀崔妻,道理明明已經對她說了無數次,還是擺出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架勢,如此差距警察們的心理天平自然而言傾向於魏品月。
所以,崔妻的話一出口,派出所裏的溫度瞬間降了好幾度,空氣仿佛是被凍住了一般,過了許久,所長才冷颼颼地說了句,“崔業偉躲在哪兒?”
崔妻一愣,“你這麽說話什麽意思?我家老崔是被醫院給害死的,這事還是你們警察處理的。”
安靜的房間裏能聽到所長咬牙的聲音,“魏品月的案子也是我們警察處理的,她當場死亡,連被送到醫院搶救的機會都沒有。”最後一句,你怎麽還有臉汙蔑死者?所長是用了咽糠咽菜的力氣才把這句話咽了回去。
崔妻的眼眨了好幾眨,口中支支吾吾,應該是也不知道該如何回答所長的話。她從來都不是不知道自己理虧,隻是想借輿論、借弱勢地位,謀取不正當利益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