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風小聲說:“老大,報警吧!”
周想了想,說:“報警!”
季風就掏出電話,打了110。大約十分鍾之後,來了一個警察,帶著一個保安,這個警察正是曾經來登記身份證並要求三個人辦理暫住證的警察,看來,他的警服不是借的。
他進了門就問:“怎麽回事啊?”
周就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他走到那扇門前看了看,然後問:“你們的暫住證辦了嗎?”
周說:“請你先解決這扇門裏的問題,好嗎?”
那個警察敲了敲那扇門,然後說:“你們怎麽能確定裏麵有小偷?”
周說:“這間房子一直空著,可是裏麵的燈亮了!”
那個警察說:“你們看花眼了吧!”
周說:“不可能!”
警察對那個保安說:“你下去看看。”
那個保安就跑下去了。那個警察似乎並不在意第9扇門裏有沒有小偷,他竟然四下轉了轉,好像來做客的一樣。
很快,那個保安就跑上來了,對那個警察說:“李哥,從外麵看,窗子黑著呢。”
警察看了看周,說:“我說你們看花眼了吧!以後別輕易報警,這都三點多鍾了,我們不休息嗎?”
周說:“剛才我們明明看見這間房子裏亮著燈,現在又被關掉了,這不更說明裏麵有人了嗎?”
警察說:“從法律程序上來講,你們隻是租下了這套房子的兩個房間,而這個房間不屬於你們,你們沒有權利報案。而這個房間真正的業主沒有報案,我們呢,也就沒有權利破壞人家的私人住宅——你聽懂了嗎?”
周說:“就算這個房間是我們的鄰居,我們看到鄰居家鑽進賊了,可不可以報案呢?”
警察眯著眼睛看了看周,然後說:“問題是,你們親眼看到賊了嗎?你隨便說哪戶人家進去賊了,我們就要把哪戶人家的門撬開嗎?”——他說的似乎也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