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振德大廈出來時天色已黑,我顧不上腹中饑餓,首先便奔著單位派出所而去。值班的同事看到我匆匆趕來都覺得有些詫異,在他們的印象中,我已經有好多年不曾出現過這樣高漲的工作熱情。
按照規定,上次筆錄的原始資料應該交給刑警隊歸檔。但由於血案的真凶在刑警隊看來實在是過於明顯,所以我的工作便成了例行公事,那些筆錄資料也隻是可有可無的文件,一直就由我保存。我在一堆雜亂的廢文件中翻尋了半天後,終於找到了那份資料——案發當時貴賓樓內所有在場者的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碼都在其中。
通信部門早已下班,我隻好通過私人關係找到了那邊的一個熟人。那是一個長相甜美的女孩,見我有求於她,她趁勢撒了點嬌,讓我請她吃飯什麽的。我心不在焉地應付著,同時催促她盡快把查詢結果發給我。女孩便抱怨了幾句,說我總是有事的時候才會想起她,實在是太過功利。
不過抱怨歸抱怨,她幹起活兒來卻手腳利索得很。我隻等了一杯茶的工夫,想要的那些資料便出現在了我的電子郵箱內。
那是案發前後一周內所有人員的手機通話記錄,我對照著張誌強留給我的那張便條,在冗長的通話記錄中使用了“搜索”的功能。很快我就有所發現,而這個發現讓我的心深深地沉了下去。
一個名叫薛飛的房客,他在案發當天使用的手機號於案發前半個多月才開通,而從案發第二天開始便再也沒有使用過。在這期間,該手機號所有的通話記錄都來自孟婷婷。甚至在案發前的一小時,這兩人還曾有一段長達十一分鍾的通話。
我很想給這些通話記錄找到一個正常的理由,可無論從哪個角度來分析,這個薛飛都不該和孟婷婷的生活有如此大的交集。
在詢問筆錄上,薛飛是這麽解釋自己為何會出現在紫檀山莊的貴賓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