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八步台階,其實正常男人最多三步就能踏上去。
阿宇卻足足走了八步,像個孱弱的姑娘一般,步步細碎輕盈,也走得很慢。
溫度愈發的冷了,高台一周起碼有五十個火紅的燈籠,卻暖不了人的身體。
休王走向阿宇,阿宇也正走向休王。
兩個人隔著十米的距離停下。
休王背負雙手,昂著頭低眉審視阿宇,這是他第一次見到阿宇。
阿宇身材高削,低著頭打量休王,這也是他第一次見到這個自詡為王的矮壯男人。
休王輕輕揮了揮手,三十二異客頷首退下,長椅旁的念陽雪卻依舊閉著眼睛,施展功法,紋絲不動。
休王不管不問念陽雪,對阿宇沉聲道:“你的劍,真有他們說的那麽恐怖?”他最想聽阿宇回答。
阿宇點點頭:“還行。”
休王麵無表情:“你認識我二弟?”
阿宇搖搖頭:“不認識。”
休王依然麵無表情:“我也看得出來你不是個好賭的人,所以你以前應該不認識他,可是我看得出來你是個愛喝酒的人,為什麽我們不能成為朋友呢?”
阿宇笑了笑:“我們喝的不是一種酒。”
休王眉毛一挑,臉上終於露出一絲好奇的表情,問:“我這裏什麽酒都有,你喜歡喝哪一種?”
阿宇卻還是笑著搖頭:“我喝買的酒,你喝別人敬的酒。”
休王明白阿宇的意思,道不同不相為謀,非知己對飲,一杯難下肚。
他冷笑道:“那是因為你窮!”
阿宇承認:“我確實很窮。”
休王又道:“可是你有劍,以你的劍法,人人都該敬你,不是嗎?”
阿宇道:“是。”
他從不否認亂劍的威力,的確能得到別人的尊敬。
但他和休王不是一種人。
休王會用實力讓人畏懼他,敬他為王,敬他酒。
阿宇會用亂劍掙銀錢,買酒,或者搶酒,甚至他還偷過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