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麽敢不敢的?我給你的,你記著便是。”
一首詩而已,兩個女人跟見了妖怪似的。
朱遊又不心疼,心說這都不是最好的,壓箱底的名篇還沒有合適的機會公之於眾呢。
“朱公子,這詩是由你所作?”玉春有些不敢相信。
好的詩詞不需要什麽名家大儒來評判,隻需要看一眼,好則好。
越是驚豔的詩作越是不需要過多的拆解,朱遊寫下的這首“月”詩便是讓人一眼認定的極佳之作。
風月場的人,見多了文人公子,即便自己不會寫,那也聽了不知多少文人的作品,卻沒有一首能跟朱遊這一首相提並論,甚至不及其三分。
這等佳作出自於一個年不過二十的公子哥?還是個無名之輩,有此等才華,不應該早就名揚天下了嗎?
諸多疑問匯聚,讓玉春許多懷疑,畢竟是做生意的,考慮事情穩重居多。
剽竊他人作品在道德上可是重罪,尤其是在這個時代,萬一被人發現,詩怡那可就徹底完了。
見玉春如此懷疑,朱遊也不想故作矯情,斬釘截鐵地說道:“不是我的,難道還有他人?”
“若真是公子所作,我們受此莫大恩惠,心中有愧。”
“我要你六成股份,也不是空口白話,這首詩就當是入股了吧。”
“詩文無價啊!”玉春幾番感慨。
朱遊是小瞧了古人對於詩詞的珍視程度,一首好的詩詞根本不能用金錢去衡量,不管給出多少價錢,都是對文學的一種侮辱。
可朱遊沒有那些個忌諱,他這一世,沒有係統,沒有戒指,也沒有爺爺,如果連上一世的記憶知識都要畏首畏尾,那還穿越個屁。
“你也是商人,何故如此矯情?給你就拿著,我不計較便沒人會計較。若你真的過意不去,待詩怡姑娘名揚天下時,就安心當我個情人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