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誌洋一進門,就焦慮地說,“出事了,出大事了。”具體出了什麽事,他也不說,就不斷從懷裏朝外拿東西,金項鏈、鑽石戒指、翡翠手鐲,足足攤了一床。楊欣嚇了一跳,心裏猜測難道閆誌洋偷了陳芳的東西?而閆誌洋緊接著又是一通甜言蜜語,說自己之前接近陳芳,隻是想從陳芳那兒騙點錢,買套房,以後才能和陳芳過上更好的生活——憑兩人現在的工資,哪怕再過100年,連市郊萬事達小區的房子都買不起。為表示自己的誠意,閆誌洋把這些金銀首飾都交給了楊欣。
看著閆誌洋拿出的金銀首飾,楊欣心裏算了一下,變現後,加上存款,差不多也夠湊個遠郊小戶型的首付了,所以她也就原諒了閆誌洋。在大城市裏生活,房子才是貨真價實,男友的出軌,對於楊欣來說,隻是樁小插曲而已。
但閆誌洋也告訴楊欣,這些首飾來曆不清白,他要楊欣跟他一起跑路,先到外地躲一躲,等事情風平浪靜之後再回來。楊欣平時就喜歡看推理小說和懸疑電影,收好金銀首飾後,立刻說,“最危險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別去外地,機票、火車票都要用身份證,住旅館也要身份證。我們去市郊租房,隻要拿得出現金,多給幾個月的,連身份證都不用給房東看。”
可是閆誌洋拿回來的全是首飾,一時半會沒法變現,租房用完了楊欣所有現金,她不得不在兩天後外出取錢,可正因為如此,才引來了警方的上門。
“警察同誌,我跟閆誌洋真的不是同謀,我也不知道他究竟幹了什麽事,他也沒給我說過自己幹了什麽事。我隻是幫他租了一間房,和他住在一起,這不算包庇罪吧?”楊欣戰戰兢兢地問。周淵易不禁冷笑一聲,答道:“是不是包庇罪,得由檢察院和法院來衡量,不歸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