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泉鄉,窮地方。
這裏的男人絕大多數是以捕獵為生,靠山吃山。
這一年,成人祭剛過,每個年滿十二歲的男孩都擁有了自己的名字。
夜。
鎮東一戶。父親喝醉了酒,用棍子抽打兒子。
別人家孩子上山抓的是虎豹熊狼的幼崽,換到的自然是響當當的大名!
而自己的兒子——全鎮個頭最大的男孩,卻隻撿回來了一條狗,而且還是少隻耳朵的殘疾。
好好的成人祭,隻有他一家顏麵掃地。
他怎麽能不生氣!
棍子不停的落下,已經打斷了兩根,母親坐在床的一角啜泣。
兒子跪在地上一聲不吭的挨打,懷裏護著一個小生命。
第三根棍子也斷了,而父親仍沒有解氣。
他要再換根新的,遭到了奶奶的阻攔。
「夠了!」瘦小的奶奶,護在孫子的前麵。
「阿媽你讓開,我要把這小子打醒,明天他當著鎮長的麵親手宰掉這條狗,說不定還能求到一次重新起名的機會。如果真叫狗耳,那他這輩子都別想再抬得起頭。」
父親已經窩囊了半輩子,絕對不能讓兒子走自己的老路。
「我孫子壯的像頭牛,過兩年娶個粗腰的婆娘進門,生一大窩男孩,我看誰敢瞧不起!」奶奶說。
「唉!阿媽,他就是被你寵壞的。唉!」父親恨恨地長歎一聲,扔下棍子。
正如父親預料的,狗耳,成了山泉鄉的新笑話。
連七八歲的小孩都敢追在背後嘲笑他。
而狗耳這家夥,明明力氣和個頭已經完全不輸給成年人,卻從來沒有還擊過。
「為什麽不還擊呢?」
一個午後,邋遢大叔問他。
這個邋遢大叔是個怪人,三四年前他背著一個大麻袋流浪到山泉鄉,然後就隨隨便便地住了下來。
沒人知道他叫什麽,從哪裏來,多少歲。